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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推荐她接项目的崔成范听说他们两一起弄了个工作室,也认同郑在日说的,他们两合并了,再接新人导演的项目就是浪费时间。

此前赵乐菱就一个人,她的能力如何不是制作方的评判标准,人家看的是她有没有作品。没有作品,没有成功案例,那就只能跟新人合作。

多了个郑在日,他们是一家公司,出去就是一个团队。赵乐菱没作品无所谓,郑在日有作品,这个团队有作品,有成功案例,那就很好谈,挑选合作方的余地也很大。

在这个基础上,又跟李仓东那边聊的差不多了,崔成范就让赵乐菱可以推掉CJ了。

赵乐菱自己有点不好意思,总觉得大家光沟通就聊了小半年,转头就推了,有点耽误人家工作。

在创作上比赵乐菱更喜欢浪漫,柔和非常的郑在日,在商业谈判上很是硬朗,或者说是任性也行。

郑在日都没让赵乐菱去跟谁沟通,直接跟负责管理工作室除音乐外所有事物的经理人讲,让他去跟CJ对接。

这位跟郑在日是老关系了,他的工作室一直都是对方打理,拿的也不是工资而是分成。

这位也变成了新公司的管理者,郑在日私下跟赵乐菱讲,你懒得弄的事都交给他就行。只要钱到位,这位非常靠谱。

非常靠谱的“理事”拒绝了CJ,现在金秉宇再说合作,赵乐菱就犹豫了,CJ都拒绝了,更小的制作方要答应吗?

“你喜欢为什么不答应?”郑在日听她说了一堆,就很疑惑,“他剧本换了吗?”

赵乐菱也很疑惑,“剧本是没换啊,可你不是说跟新人导演合作是浪费时间吗?”

“我是说过,但你不是喜欢吗?”郑在日没弄懂,“还是你不喜欢了吗?”

剧本都没换,故事还是那个故事,赵乐菱自然还是,“是喜欢啊,喜欢不代表就一定要合作啊。”

“喜欢都不能合作,那你要怎么样才能合作?”郑在日搞不懂她了,“你也不缺钱啊,非得要高价?”

“不-是!”赵乐菱感觉他都没听懂,“我的意思是,万一作品失败了呢?你都讲过我眼光烂了。”

这下郑在日听懂了,也很无语,“作品成功还是失败看的是票房,但作品是否是好作品不是由票房决定的啊。李仓东的票房就没好过,还是好电影啊。外界怎么判断电影是否好坏,跟你是否喜欢一部作品想为它添砖加瓦,不是一个概念。”

“我吐槽你眼光烂是因为你明显对具慧珊的电影没兴趣,你是冲着钱去跟她合作的。图钱,图名声,那部作品的成绩确实糟糕啊。可你只是因为喜欢一部作品,那就算赚不到钱,也会影响名声又怎么样呢?你喜欢啊。”

郑在日很诧异小伙伴过于功利的思想,也不是不好啦,只是,“我们喜欢音乐不单单是因为它能赚钱对吧,它能赚钱固然很好,特别棒,可它即便不能赚钱,我们还是热爱音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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