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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精灵拿出了无数拷问敌人时才会使用的刑具,其中有一些在希可恩成为精灵王后便因过于残酷而被废止了,直到今天才重见天日;
光精灵在希可恩的四周构建了无法逃脱的屏障,还催发了由光产生的热能,让他在狭小的空间内宛如站在火把之上,被熊熊烈火灼烧。
“这都是为您好啊。”
他们一边这样说着,一边用痛苦折磨希可恩本就所剩不多的灵魂。
“您只是被坏人迷了魂,这世上哪有值得您付出生命的对象?”
“我们会一直爱戴您支持您的,只要您说出心里的那个人是谁。”
“等诅咒转移成功,恢复了力量的您依旧是那个美丽强大的精灵王,精灵族也会重回和平与繁荣,这不是皆大欢喜吗?”
希可恩还是一遍遍解释着,说真的没有那个人,说你们现在把我送到战场上,说我会解决这些麻烦。
但精灵们已经被恐惧、愤怒和嫉妒烧却了理智,只有在看到这受尽宠爱的绝世美人狼狈痛苦,看到荆棘刺破白皙柔软的皮肤,看到黑鞭在他的脸上打出道道血印,看到热能烧焦光滑柔亮的铂金长发时,才能感到快意。
作者有话要说:
QAQ没想到这章还没结束,下章,下章一定结局,让希可恩死的漂漂亮亮的(?)
第124章 因爱而亡
最开始明明只是想要一个名字而已。但不知何时就变成了发泄,他们忘却了在精灵王的庇佑下在大陆横行的日子,只记得在希可恩的影响下,精灵族逐渐被代称为「那位美人王的子民」。
谁愿意做低配版呢?谁能阻止低配版的愤怒呢?
精灵们看着伤口在希可恩脸上迅速消退,心里更加愤怒,失去力量的精灵王的确无法再拥有自愈的力量。但受过世界馈赠的他只要活着,就永远带着颠倒众生的魅力。
然而这世上,没有什么是十全十美的,或者说,有残缺才能更显美丽。
因为能够颠倒众生的绝世美人所爱的对象,并没能成为那「众生」的一部分。
他爱得越深便越美丽。
他爱得越深便越痛苦。
因为他爱的存在,永远也不会回馈同样的爱,反而会抱着与爱等同的憎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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