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10页(2 / 2)

加入书签

给金潇放玻璃柜台上,程一鑫胡乱用手抹了把玻璃柜面上的灰尘,咳了一声:“坐,消消气儿,喝口水。”

程一鑫自顾仰脖喝了一气儿,喝得急了几滴水顺着喉结淌下来,落进深深的颈窝里。他喉结轮廓还那么清晰,随着喝水吞咽而上下滚动。

金潇刚出国那两年,但凡看见男生有好看的喉结都忍不住想起来他。

程一鑫声音清冽许多,自嘲一笑:“这不是怕吗?这么久没见,万一你没认出来我,多尴尬啊。”

“你又没变,”金潇嗤笑一声,视线逗留在他发梢,“哟,还是奶奶灰呢,你还是好这一口。”

程一鑫见她打量头发,伸手理了理造型,不动声色地把耳侧夹着的那根烟取下来,用拇指抠在手心。在玻璃柜下面,金潇视线看不见的地方才丢下面柜子里。

“我原本染得远峰蓝,iPhone13那个,”程一鑫解释,“掉色了。”

他说完感觉欲盖弥彰,人家金潇的茶棕发色,尽显高级,染得又自然又低调。

程一鑫哂笑,“算了。确实,我就这点儿廉价爱好,Tony染了个寂寞。”

程一鑫最不知道尴尬二字怎么写。

一如以前那般娴熟得打了个酷酷的空心响舌,他脸上浮起调戏的痞笑,“哥是没变,倒是你,变了挺多。”

要不是金潇这张脸已经深深烙印般地刻在他脑海里,死活忘不掉,程一鑫几乎都不敢认了。

金潇跟他在一起的时候要朴素多了,以前再好看,还属于女大学生范畴——系花级别的。

现在美得太星星亮了,让人别不开眼。

感情他以前就是她的平凡生活体验卡一张。

年度版,过期无效。

那句人间富贵花,恰如其分。

高开叉的金属肩带黑底红花连衣裙,胸口微荡领,褶皱之上肌肤丝滑,下摆垂坠,像穿了件复古油画在身上。金潇本来就高,一米七的身高再加上五厘米的红丝绒高跟鞋,收腰提臀,曲线毕露。

金潇至于吗,穿成这样来嘲讽叼丝前男友。

女为悦己者容,程一鑫倒是不敢有这种超出常理的非分之想。

她上大学时候头发都留长了,现在又回归短发,发梢将将扫到锁骨。

同是短发,却和高中时候刘海齐眉的短发气质截然不同。

如今精致得像玻璃罩里的魔法凝结成的山茶花,茶棕色的慵懒法式卷都被她打理很显质感,在这样光线昏暗灯泡频闪的老旧大世界商场里,是一抹穿云破雾的人间亮色。

金潇可真是长开了,本来就深邃的欧式大双和高挺鼻梁。国外呆了几年,婴儿肥褪去,五官更精致了,高级感肆意流淌,浑身上下由内而外,都气场全开,生人勿近。

不像年少时候,时常被他逗得面红耳赤,转身跺脚。

柜台前是侧面掉了漆的旋转圆凳,上面破了个洞,露出里面的海绵来。

金潇瞥了眼就皱眉,没坐下。

程一鑫了然:“路过?”

“不是。”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