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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丫头长得挺好看的,气势也足,就是身板看起来有点瘦弱,不是当战斗兵种的料,但养养的话,还是可以当一名文艺兵。

“你想让她当兵?”

别说,沈追司还真有过这样的想法,但只是想想,因为他看得出来,许新月对当兵毫无兴趣。

不过,提都提了,他还是顺口问了许新月一句:“你想当兵吗?”

“不想。”许新月毫不犹豫道。

她虽然没当过兵,但知道军人的天职是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她一个连服从和听从怎么写都不知道的人,怎么可能想当兵。

她目前只想在向阳大队那一亩三分地里和陆白,还有许冬至一起,过他们的小日子。

沈追司料到她不想,听她说不想,倒没觉得惊讶,只是有点小遗憾。

据他观察,她的五感比常人敏锐很多,身体素质也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弱,还有勇有……好吧,只有勇,没有谋,但加以培养的话,还是有很大的机会能成为一名出色的侦察兵的。

嗯,他从来不觉得许新月能成为一名文艺兵,因为文艺二字和她完全不搭边。

相比于舞台,她更适合待在战场上。

可惜这么一个天赋极佳的人,她对当兵毫无兴趣,整天只想着吃肉,哦,最近还多想了一个小洋房。

秦让不了解许新月,不知道她不想当兵,所以,当他听到她说不想的时候,别提有多惊讶了。

这个年代的人大多都有拥军情怀,能当兵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件非常值得骄傲,且光荣的事情,秦让就一直以自己是军人为荣,他没想到居然有人会毫不犹豫地说自己不想成为一名军人。

“不想当兵,你和他走这么近做什么?不会是想成为军嫂吧?”

“你胡说八道什么呢!她是我妹妹,而且,她有对象。”沈追司严肃道。

“她是你谁?”秦让怀疑自己听错了。

“我妹妹,我认的干妹妹,我们家老爷子认的干孙女。”沈追司说。

“因为他们姐弟俩用人参救了你们家老爷子的命?”秦让问。

“对。”沈追司点头。

秦让感觉自己错过了一个干爷爷……呸!他自己有爷爷,他爷爷各方面条件都不输沈老爷子,当然,也没赢就是了,总之他自己有爷爷,不需要干爷爷,所以,什么都没错过。

倒是许新月他们姐弟俩因为他捡了漏。

“你们俩应该感谢我。”

“感谢你什么?”许新月狐疑道。

“感谢他见死不救,不把人参让给沈……大哥,让我们俩捡漏。”许冬至从她身后探出个小脑袋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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