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2(1 / 2)
少的种种,仿若过眼云烟,无法追寻,无法挽留。
这一别,即是永别,
这一别,果真能够永别吗?
[正文:第十章 新生]
天子脚下的京师,繁华奢靡,内城更是富贵至极。大街上随便一个人,都可能是翰林学士,或者某部侍郎。
京城里的老百姓与别处不同,他们见的官多了,早就习以为常,不是权势盖天战功赫赫风流出众和坏得头顶长疮脚底流脓这两个极端的官儿,根本连名字都不去费心记,更别提成为他们口中的谈资了。所以,能够被全京师人(上至皇宫内院中至达官贵人下至平民百姓)放在嘴里嚼了又嚼,回味再回味,反复炒了十几年而经久不衰的,必然是极品中的极品了。
京师最大的升平酒楼,正是京城所有流言的集散地。
时近午后,客人并不很多,门口慢慢踱进一名白衣书生,他身着简朴的月白色儒衫,腰上插着一支银光灿烂的银箫,撇开这支价值不菲的银箫,单从装束上看,他只是普通的书生。现在正在这里吃饭的人中有好几个人和他的装束相同。
十四五岁的店小二迎了上去,“客官有——”
白衣书生抬头瞟了他一眼,他顿时心头狂跳起来,呆滞地看着白衣书生。
白衣书生不耐烦地拢眉,“怎么?”
“哦——”店小二大梦初醒,脸红得像厨房里最红的朝天椒,“客官请、请进——”
白衣书生慢慢上楼,坐在靠窗的桌边,店小二站在他身边,脸更红了,白衣书生看了他一眼,如冰的神色依旧,但眼底却似乎闪过一抹笑意,“两盘点心,一壶龙井。”
“是是是——”店小二慌慌张张地跑下楼,奇怪,他虽然年纪最小,可是却是酒楼里最有前途的店小二,做事从来干净麻利,今天怎么觉得心总是跳个不停,很慌很慌的感觉?
是生病了吗?不对啊,刚刚还好好的,见了那个白衣书生后才变成这样的——天啊,只听说姑娘家美若观音,可从来没听说过,男子也能美得像观音菩萨啊!
慌张地送上点心和龙井,又慌张地瞟了书生一眼,赶紧跑下楼,乖乖,再多看一眼心就要蹦出来了,差点喘不过气!
白衣书生看着店小二瘦小的身影狼狈地跑下楼,冷淡的脸上慢慢浮出一个倾倒众生的微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