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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为什么,或许是结果唾手可得,反而变得患得患失。倒让凤兄笑话了。”

  三人在石林里又找了一阵,终究还是没有头绪,眼看金乌西沉,晚霞染天,只得偃旗息鼓,在避风处升起火堆来,暂住一宿再做打算。

  莫名从怀中取出一管竹笛,借着火光用小刀仔细钻孔,偶尔还放去唇边试音。笛身上分明纤尘不染,他却一遍一遍用丝手绢仔细擦拭。

  胡砂看着新奇,不由凑过去问道:“莫名大哥,你会自己做笛子?”

  他略带羞赧地笑了笑:“惭愧,我这手艺还是来到海内十洲,跟着一个老人学的。内子自幼喜爱音律,尤其喜爱竹笛清脆。我途经聚窟洲的时候,有人说绿腰湖畔的紫竹质地最好,做笛子声音清越九天,我便砍了几根拿来做竹笛。”

  “内子?你不是说还未娶妻吗?”

  莫名的脸更红了,嗫嚅几声:“虽然尚未大婚,不过我与她青梅竹马,两情相悦……我心中早就将她当作内人了。原本说好十月成婚,可惜当初我不懂体贴,坚持出门与旁人决斗,如今想来后悔也为时晚矣。所幸天神遗物业已有了眉目,只盼做些她心爱的物事,回去后能求的她原谅我。”

  胡砂颇为感动地点了点头,突然想起什么,急忙从包袱里抽出那件地鼠毛的衣裳,递到他手里:“莫名大哥,衣服我给你补好了,你看看合适不?”

  他眼睛登时一亮:“咦?此衣居然没有被海水冲走!多谢胡砂姑娘了!”

  说罢将那衣服展开,却见胸口处那个洞被她从里面另取了一块花布补好,针脚乱七八糟犹如狗啃,比原先光秃秃一个洞还要丑上三分。

  胡砂两眼放光,殷勤地看着他,连声问:“如何?是不是比先前好了许多?”

  莫名瞠目结舌,最后将那衣裳一裹,放进自己的包袱里,勉强笑道:“确实……好了许多,胡砂姑娘好、好、好手艺。”

  一旁留着耳朵听的凤仪,到底忍不住“哧”地笑了出来,同情地拍了拍莫名的肩膀。这是男人间的惺惺相惜。

  莫名转头看看凤仪身上的衣服,越发了然,还给他一个同情的眼神。

  胡砂丝毫不觉,还在自豪地眨着眼睛。

  夜深了,石林里安静无比,虫鸣鸟叫一概没有。

  胡砂身上盖着凤仪的衣服,趴在火堆前睡得胡天胡地。火光在睫毛上一跳一跳,看上去像是她随时要醒过来似的。她本就生得眉目灵动,睡熟了让人忍不住想捏一把。醒着的时候,那灵动还带着些傻气天真,一看就是没吃过苦的孩子。

  嗯,她是个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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