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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不等一等看,看他能不能做出来,太早知道结果就不好玩了!”我对她眨眨眼睛,故意卖个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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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懒虫若水来报到!将昨天晚上落下的小半章补上。)

   

  

卷一:第十四章 智救王子(中)

  “唉!”小云叔叔双手抱在脑后,靠在椅背上长叹一口气,“大哥下个月初三就要到裕枷关走马上任了,一大家子要交给我,还不得把我压死。”

  “哈哈,谁让你小时候偷懒,练功不认真,没有当将军的命。这一大摊生意,不交给你交给谁?你忘了小时候爹怎么说的吗:不为良将,则为良商。”庭兰姑姑幸灾乐祸地说道。

  嗯?不为良将,则为良商?我偷偷一笑,从来只听过:不为良相,必为良医。

  “啧啧!真没同情心!一点也不温柔,我看到时孟大哥铁定不要你!”小云叔叔翻个白眼说道。

  “要你管!”庭兰姑姑拿起筷子扔他,“不要就不要,本姑娘貌美如花,还怕嫁不出去!”

  看着他们兄妹俩闹成一团,我心里无比羡慕,这是我从小就享受不到的天伦之乐。皇家子弟,从一出生便注定不可能象百姓家的儿女那样相亲相爱,不管他们愿不愿意,他们的身上都背负着太多的权力欲望。

  “真的?是谁小时候老嚷嚷长大了要嫁给照卿哥哥的?到时你的照卿哥哥如果娶了别人,看你怎么哭!”小云叔叔继续笑她。

  “咳——那都是小时候不懂事,他娶了别人我为什么要哭?大不了让那女人当二房,我有婚约,我才不怕。再说了,他要是不娶我,我不会找个更好的嫁呀?”庭兰姑姑满不在乎的说。

  我想,小云叔叔这么取笑她,她一定恼了,却没想到她会说出这样一番话来。其实庭兰姑姑的性格有着北方儿女的率直爽朗,不拘小节,是很可爱的。初时见她我心里总有种特别的感觉,大概是因为她是师父未过门的妻子吧,跟她亲近不起来,倒是她对我很亲热。这半日相处下来,才发觉她有很多可爱之处。因为自己心境的变化,再看她时,觉得她更漂亮了,似乎和容貌没有关系,是另外一种漂亮。

  这时,小二把菜端了进来,一样一样的摆上桌。

  这里的菜果然与别处不同,“手抓羊肉”酸辣鲜香,“孜香爆羊肉”孜然香浓,肉质鲜嫩滑爽,“香烤羊寸骨”焦黄香脆,再看那“酒香羊蹄”,羊蹄筋晶莹剔透,还散发着浓郁的酒香,一桌子红红辣辣。我是受不了那辣味的,所以每样浅尝辄止。正当我们吃得酣畅淋漓的时候,一个四十五、六岁的中年男子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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