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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到丽萨在背古诗,是李太白那最有名的思乡诗。
我也学过……
外公曾经念给我听三国演义的传奇故事,敦子老师曾在课堂上引经据典地讲古文里的志怪趣事。
三年没有回国,通讯也不方便。
时间越近,越思念,也越不舍。
我借着酒劲,干了件大事。
和丽萨深夜跌跌撞撞地回到了公寓,景吾坐在客厅等着我们。
他一把接住快到扑到地上的我,我撸起袖子给他看,“我把你纹到身上了,这样你就不用担心我会忘了你。”
我在左上臂纹了一枝玫瑰。
景吾低头轻轻摩挲着,有些疼也有些痒,他低声道,“爱子,你不会后悔吗?”
“我从不后悔,不管是文身,还是认识你。”我吐字清晰,然后我就昏睡了过去,没有听到他后面说的话。
毕业之后,又和同学聚了几次餐,大家陆陆续续奔向四方。
我和丽萨打包二手家具,在跳蚤市场半送半卖地丢给学妹学弟,又和房东交代了一声,整理行李,清扫房间,订回程机票。
这个过程景吾一句话都没过问。
他只是更加热情,因为我们没有多少待在一起的时间了。
到了坐回国的那一天,景吾悄没声息地带着他的行李离开了。
我拉着箱子回望着空荡荡的房间,锁好了房门,把钥匙放到门外的地垫下。
我和丽萨先坐火车到伦敦,再转到机场。
取登机牌,托运行李,过安检。
丽萨要先回马来西亚,等暑假结束就会去北欧开始博士生涯。
她问道,“所以,你们就这样结束了?”
“当然,我们早都说好了。”
“你一点也不难过吗?”
“我早已经有了心理准备。”
“爱子,你是我见过的最特立独行又最有趣的人,谢谢你。”丽萨轻声道,“I will miss you……”
我伸手和她拥抱告别。
我背着包朝自己的候机厅那边走,行到半路,听到大厅的钢琴声。
是《罗马假日》的主题曲——Am I That Easy to Forget。
\'Cause I\'ll just say we\'ve never met,If I\'m that easy to forg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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