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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是日不落国的大英帝国首都伦敦,今日仍是欧洲最大的都会,而它最迷人的地方在于它处处都流露出一股高雅的贵族气质,庄严宏伟、美轮美奂得令人难以想像,虽然没有纽约的豪迈奔放,较之巴黎也少了些浪漫随兴,但伦敦就是有其独特的温文尔雅气息。

然而有时候,它却又是那么冷酷、灰涩,甚至脏乱得令人不敢置信;英国上流阶层特有的绅士作风,绝不轻易让情绪显露于外的扑克脸,从另一种角度来看,何尝不是冷漠无情的表现。

这里倒满适合邹文乔的。

这是冉樱到达伦敦之后的第一个感觉,随后他们就直接到宁静安详的肯辛顿区,那是属于半乡村地带上流社会的郊外社区,人文荟萃、气质淳厚,特别是肯辛顿宫以南更是充满了多国贵族风情。

在这个贵族区里,邹文乔拥有一座帕拉底欧式豪宅,内有令人印象深刻的艺术收藏和古典派雕塑,大厅、交谊厅、音乐厅、大理石舞厅,还有大大小小四十几间房,以及一个管家、一位大厨和十六个仆人,听说是邹文乔母亲的第一任丈夫留给她的庞大遗产其中之一。

这儿是他们预定停留在伦敦期间的住所。

可是,冉樱在第一天就迷路了,幸好管家在左翼家庭厢房的空房里找到了她;第二天她又迷路了,厨房女仆在右翼厨房的地下室酒窖里捡到她;第三天她还是迷路,雷峰在主宅交谊厅楼上的小休息室里看到她沮丧地跪坐在地上。

这回,她一见到邹文乔,就很认真地警告他,“我们如果继续在这儿住下去,总有一天会没有人找得到我了!”

而邹文乔也很严肃地听进去,并思考。

冉樱可以想像得出来他在思考些什么,他一定是先想到那条被压扁脑袋的大懒蛇,从而联想到将来的某某一天,可能雷峰又会跑去对他说:那个笨女人已经饿死在某某房间的更衣室里了!

搞不好几百年后才会有人在某个秘密夹层里挖到她的骷髅也说不定!

“我们搬到圣詹姆斯公园那儿去住好了,”邹文乔终于决定。“那儿比较校”

小?哪里小啊?

“没有更小的吗?”在这栋光是玄关就至少有三十坪大的华宅里,冉樱和两旁一个管家、六个仆人大眼瞪小眼。“譬如三房两厅,我一个人就可以摆平那一种的?”

邹文乔皱眉了,“你在这儿也会迷路吗?”

怎么可能!

冉樱正待摇头否认,转眼一想,旋即又改为点头。“搞不好喔!”

这样也会迷路?

果真是个笨女人!

邹文乔不禁叹气了。“雷峰。”

肚子快笑爆了的雷峰忙应了一声。“老大?”

“到圣詹姆斯广场那儿找栋房子,她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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