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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元墨以前来找姜其昀都是在白天,还从来没有见过晚上的姜家。
白天的姜家好像也不过是房子比别人家多些、大些,树也比别人家多些、大些,第一回 来固然要惊叹一下“老天爷盖这么些屋子得多少钱”,可除了“有钱”两个字,并没有其他感受。
但到了晚上,这片巨大的宅院灯火通明,屋宇连绵,笙歌依依,和着说不出的香气随风飘来,元墨恍惚觉得自己行走在天仙宝境之中,终于隐隐约约地明白,这可不是有钱便行的。
好心的小伙子只能将她送到二门,二门内便换了小厮接应,小伙子临去时有点依依不舍,欲言又止。
于是元墨赶紧加快脚步,趁他开口问她名字之前进了二门。
小厮带着元墨七绕八绕,又在一道门口将元墨交给一位老嬷嬷,这位老嬷嬷终于将元墨带到了一间厢房前。
离厢房不远处就是花厅,阵阵乐声正是从花厅传来,看来正是觥斛交错,酒宴正酣,阿九成为花魁之后一战成名之地,便是那花厅了。
老嬷嬷临走时交代:“不可胡乱走动,到时自会有人来唤你们。”
元墨乖乖答应,忙不迭推开房门。
房内点着一盏灯。
她的阿九,坐在灯下,发丝如水,衣上一尘不染,面覆轻纱,一手支颐,仿佛百无聊赖,又仿佛厌倦一切。
听得门响,微微转过眼来,瞳仁里清晰地映出元墨的模样。
家丁外袍底下隐约可见残破的霞衣,手腕上有瘀青,脖子上有血痕。
选中元墨为替身,身量和眼睛只是原因之一,更重要的原因是,元墨有身手。
因为一旦坐上那架花车,便很难全身而退。
如今这样狼狈,可见吃了不少苦头。
可是,笑容却如此灿烂,灿烂得,仿佛要压倒灯光。
“我还担心你在路上遇到麻烦,看来很顺当啊。”元墨把阿九上下打量,十分满意。
“搭古清的马车。”阿九也同样打量元墨,“你怎么来了?”
“这可是你第一次上人家门,我身为坊主,当然要陪着你。”元墨把琴搁在桌上,“呐,还有你的琴。”
折腾这半日,她口干舌燥,看见桌上的茶壶,也不用杯子,拎起来就长灌一气。
灯光明晃晃地照出她脖子上的红痕,昭示她方才离死亡有多近。
阿九站了起来。
元墨连忙放下茶壶:“你要喝?”
糟,阿九一向不和人共饮,连吃饭都是独自一人,自己喝过的茶壶,阿九自然是不会再喝了。
还是去问下人再要一壶吧。
“等等啊,我去——”</div><div id=lineCorrect></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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