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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只凭那些残存的记忆,我还能够撑多久?我会不会终于把你忘记,而你又会不会终于把我忘记?

时间真是过得很快,不觉间,认识你已有十一年。

小学六年级,楼下搬来一户新的人家,和和美美的一家人,家里的那个小女孩很特别。

她懂事可爱,院前院后的老师们都很喜欢她。每天清晨,我都能听见她在楼下哼哼哈哈背着单词,有时,则会很忘情地唱王菲的歌,然后在高音处跑调。

那时候不懂爱情,认为那只不过是成年人玩的一种无聊游戏,令我痴迷的仍只有篮球足球电子游戏,身体也一味痴长,我想我那时并没有爱上她,只是觉得她特别,特别而已。

然而不知为何,我和她的关系从一开始就搞得那么差。因为不小心弄坏了她养的蚕,便被她视为杀父仇人,这大仇未解,又因学习的关系,被她当作了需时时防备的对手。

很长的时间里,我也一直以为对她的关注是源于学习上的竞争,但当我第一次从她眼中看到迷恋时,我发现了自己内心强烈的不安。

她的迷恋永远只为一人——无极,一个我很难超越的男生。他曾经拉下年级第二名120分的距离,也因此从初一直升初三。他是学校里的一个传说,也是我立志要效仿的人。

这种三角游戏总要有人先放手。她自然是不会了,因为她是个要强的女孩,喜欢坚持到底,即使遍体鳞伤,也不认输,不退缩。

而我也是。

我很清楚,她和我是同一类人,有时看着她,就好像看着自己的倒影,有种宿命般的悲哀。

不是不懂得放弃,但这一次我决定坚持,因为放弃她比放弃自己更加困难。

我不是那种非做第一不可的人,但在学习上的一点天赋让我成为别人眼中的尖子生。我也不反感这种境遇,因为这是令她关注我的理由。每次和她在课堂上争得面红耳赤,看着她嘟着嘴不满的瞪我,我都会感到发自内心的快乐。

而她永远不会知道,为了能和她尽兴辩论,我花了多少功夫去准备。

在她放手之前,我所能做的只是远远的守护她:在她失意时让她开怀,在她寂寞时让她感到不孤独,在她需要时给她帮助,然后,再假装自己的付出都是无意,假装自己一点都不喜欢她。

虽然这样的假装有些矫情,但却很必须,因为过早的表白,会让我连朋友的位置都失去。

我的中学时代,就是这样的单纯,每一个想法都与她相关。

当然,还有十三。

十三是我少年时最好的朋友,我们如此相似,对待这个世界都很不耐与散漫,只不过,他是直接的表示出轻屑,而我却是用优异的成绩换来想要的自由,方式较为迂回。

十三常常帮我,比如帮我借给她蜡烛,帮我借给她雨伞。十三很少问我为什么,因为他理解我,正如我理解他的单恋一样。

高二那年是个多事之秋。

无极离开学校赴南京求学,冯惜晨因意外死在异乡。

有一天晚上起歌,我听到诺言对同桌说,她最想唱的歌是《飘洋过海来看你》。看着她忘情歌唱的样子,看着一曲终了后她眼角的泪光,我知道她还没有忘记,也许永远不会忘记。

当时的十三也是一样,无法摆脱一切有关冯惜晨的记忆。

命运真是很奇特,十三的爱人,我的爱人,都是那么深刻的爱着那个传奇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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