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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我们为之付出更多。

我不会再浪费一年光阴——为一次重新洗牌的机会。

生命突然变得好单调。

我很想念无极,虽然从来不曾告诉他知,但我真的想念他。

我不能在食堂制造和他的邂逅。

我不能在回家的路上看他扫地。

我不能坐在讲台下把他尽收眼底。

我不能在跑道上寻找他的身影。

我甚至不能在经过他的教室时对他暗送秋波。

他离去后一个阳光懒懒的周日午后,我悄悄走进他以前所在的教室,走到他曾坐过的位置上,那曾是我唯一的焦点。我在那里坐下,从他的角度去看宽阔的黑板、去看窗外葱葱郁郁的梧桐树,就好像我和他离得很近,我们的所见所感都是相同。

高二了,全班女生突然间成熟了,一个个母性大发,上课下课都争先恐后织毛衣。

一次历史课,历史老师正在黑板上奋笔疾书,无数女生在下面唧唧复唧唧。

突然“呛——”的一声,随后是一片寂静,再随后,有人扑嗤笑出声来。

历史老师转过圆圆的身子,透过眼前两个厚厚的啤酒瓶底,虎着脸问:“什么声音?”

堂下鸦雀无声,所有女生都临危正坐,一个个露出无辜的茫然的表情,甚至有几个人还装模作样的抄笔记。老师无奈,又转回身去。

女生们立刻又从书桌里掏出毛线银针继续工作,刚才的罪魁祸首刘卓艳同学则钻到课桌下面,拾起方才那根落地的编织针。

天啊,这就是我们,哪里有一点点高二学生的样子。

唯一几个不热衷于织毛衣的女生,只有我,秦可,和芃芃。

我原本是想织的,织给无极。但我是那种心灵手不巧的女生,织了个开头看来看去不像领口像抹布,于是理智放弃。再说,即使我有勇气织出来,也没有勇气送出去。

秦可是百分百女强人,岂会做出这么儿女情长的事情?

而芃芃是修女,没有哪个男人能入她眼,她看男生从来是向下45度角,所以也不织。

芃芃很喜欢王菲,自己也像王菲一样越来越酷,我对王菲没有特别的感觉,如果说喜欢,也是爱屋及乌的喜欢,我知道林夕欣赏王菲,好词总是给她。

我喜欢林夕,喜欢他天马行空的词,喜欢那些抓不住的意境。

说白了,我有点小资情调。

正如我喜欢张爱玲,沉溺于那些没落年代里的没落情感。

我喜欢余杰,笑着看他把北大人的狂傲自大发挥到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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