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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此地有一个极有名的美男子,养了一条特别听话的小狗,一身奶牛花色,就叫做花儿。
美男子天天带着小狗出去遛,从小养到大,随叫随到,还会帮常公子拿书包,每天送他去书院读书。两个好的就跟亲兄弟一样。
这一日常公子去丰台赏花,归家晚了,所有的人都已经走的差不多了,路上只剩下他自己牵着他那只小花狗。
他本以为自己是个男子,哪有什么安全问题。哪知道遇到了柳家恶少,正带着两个仆人坐在桃花树下喝酒呢。
柳恶少看常公子,穿着碧绿朵花回回纹锦青衣衫,一条暗紫色师蛮纹角带系在腰间。缓缓从如烟如云的桃花林中走出。
羞红的尖下巴上,一双朗若明星的大眼睛,浓密柔润的黑发,脸面若春花,宛如敷粉,艳而不妖,气质清雅。
酒意上头还以为今日遇到了桃花妖,可定睛一看这分明是个男子。
他嘻嘻一笑,男子又如何,自己男女不忌,荤素皆可,这都不是问题。
常公子身边也没有带着什么仆人,就带了一只不大点的小狗,真是天助我也。
“小公子从何而来?要到何去呀?”
“路那么远,走的口干舌燥,不如过来一起喝个酒,大家交个朋友。”
常公子礼貌的回绝道:“天色已暗,我着急回家,就不喝酒了,有缘改天再聚。”
这话就是推脱之词,哪有什么改天再聚。柳恶少看见常公子,年轻美貌,风姿绰约,哪里忍得住。
开始用话去挑逗常公子不过是看看他实相不实相,既然这小子软的不吃,那就只能上硬的了。
柳恶少开始上去拉拉扯扯。嘴里不干不净。“什么改日再聚呀。”
“改日不如撞日,就今天吧,咱们兄弟几个在这里喝酒赏花,岂不乐哉。”
他拽着常公子的袖子就不放手,手自觉的从袖子中伸进去,去摸常公子的臂膀,入手肌肤如玉石,冰凉而滑腻,让人摸到手里就不想撒开。
柳恶少哪里还愿意松手,拽住常公子的胳膊就往桃花林里拖……
常公子是个读书人,力气不大。怎么努力也挣脱不出柳恶少的扼制。拉拉扯扯间,他越往外挣扎,再被拉回去的时候,反作用力越大,常公子一头就栽进了恶少的怀里。
恶少美人入怀,喜不自胜,直接将计就计,一把将常搂住,捏着小脸就要来作个嘴。
常公子作为一个读书人,哪里见过这样的阵势。着急的要死,挣又挣不出来,只能急忙用袖子捂住自己的头脸。
柳恶少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他手给扯开了,又死死的在他的脸上啃了一嘴。
旁边的小花狗见状,急得不行,冲上去就就想要咬恶少的腿。 那么一条小狗,哪里是恶少的对手?
恶少每日除了寻花问柳,就是在家里打磨力气,吃肉喝酒一身的蛮力,小花狗才冲了上去,就被他一脚踹在肚子上飞了出去。
柳少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放开常公子,拿起一块大石头向小花狗砸去,直接将小花狗砸的脑浆崩裂,死在了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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