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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九九脸色阴沉的看着面前的女尸,这绝不可能是自然死亡,就这一身蜀绣就已经价值连城。

若是求财,用什么东西包裹尸体不好呢?为什么要用这么一身绚烂华贵,繁花似锦,肆意绽放的蜀绣呢?

杨晓明已经彻底的吓到说不出话了,只是像鸵鸟一般,将脑袋深深的埋入林池的怀中。颤抖着求林池,将他带走,他实在是受不了了,他整个人都快要疯了。

唐九九看着杨晓明苍白的脸色,颤抖的双腿,毫无血色的双唇,一幅要吓尿了的样子。

只得让林池着杨晓明先去报官,自己和优光在这守着案发现场。

他们不敢轻易的移动女尸,怕破坏案发现场。只是站在旁边仔细的打量。

唐九九,思索了片刻抬起头和优光说道:“我看过大量的反社会人格以及变态心理学研究。我有种不好的预感。这种案件可能还会发生。”

优光不解地看向他,仅仅是一个尸体,就能看出这么多东西吗?哪怕是官府来了,也得先让仵作验尸,才能说这些话吧。

唐九九却说:“你看他带走了女孩的一部分。是女孩儿的脚。”

“你要明白这个时代的人对三寸金莲有一种病态的狂热,甚至有的人会用□□脱下的小鞋子来盛酒喝,还觉得酒越发的甘醇美味了。”

“女人的小脚给男人带来一种征服欲和掌控欲,仿佛这个女人百分之百的属于自己,随时自己可以捏住他的脚,将他□□在鼓掌之间肆意的把玩。”

“这是一个被看到露出尖尖脚尖就会让人心猿意马的时代,有无数名家也曾写诗作赋来赞美三寸金莲。”

“比如,李商隐的《南朝》谁言琼树朝朝见,不及金莲步步来。就算是如玉树琼枝一样的妃嫔天天伺候,也远远比不上步步金莲来向我缓缓走来,更能撩动心弦。”

“苏轼的《菩萨蛮·咏足》“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这就是说如何品评三寸金莲了,必须手握…”

“三寸金莲是一个瞬间就能让男人硬到不行,生机勃勃的部位,是女性的姓器官,是这个时代男人对女人的一种极端的审美。”

“杀死女孩的人带走了他身体的一部分,而且是在他看来极其具有艺术性,可以拿在手间把玩的一部分。”

“正常人绝不会将一个人的身体器官作为玩具或者收藏品细细把玩。这是连环杀人犯都有的特征。他们会留下一部分受害者的身上的纪念品,有可能是头发,指甲,或者器官。有可能是他们的衣服,首饰。以保证自己可以拿着这些【纪念品】一次次的回忆起杀死对方时候的快感以及掌控欲。”

“那种轻易的将人命握在指尖任意揉搓,轻轻一折就将一个美艳绝伦的女人彻底的在手中洇灭的感觉就是他们想要追求的。”

“而且她都已经死掉了。当然再也不会有其他的男人,也就永远都属于杀人犯了,这正是他们的做案心理。”

优光困惑不解的看着唐九九,他不明白唐九九为什么会这么的专业。而且他了解的领域也太过阴暗腐败,给优光一种很不好的感觉。如蚂蚁细细凉凉爬上他的肩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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