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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久远的沙哑的歌声荡了出来:
一眼望不到边
风似刀割我的脸
等不到西海天际蔚蓝
无言这苍茫的高原
还记得你答应过我不会让我把你找不见
可你跟随那南归的候鸟飞得那么远
爱像风筝断了线
拉不住你许下的诺言——
实际上这是一首粗糙的歌,但他很喜欢,他从城市出走的时候,就已经永远放弃了精致,尽管他依然是热爱读书的——他的背袋里常年揣着一本《战争与和平》,有人说它是本武侠小说,那说的对。
红河是个拾荒者,如果要加个定语的话,便是龙游之地唯一的拾荒者。一件破旧的军大衣罩在身上,袖口漏了棉絮,肤色黝黑里面透着钢铁般的红,眼睛陷进皱纹里面去,那些皱纹是风沙拿刀刻的。
“欢欢,欢欢!”他站在沙丘之上嚎了一嗓子,从北边跑来一头雪白的小羊。小羊的尖角刚刚冒了头,脖子上系着红色与黑色交织的绳,像一朵云在地上飘。
“你跑到哪儿去了?马上就要天黑了。”红河揉揉它的耳朵:“天黑了不归家,多危险。”
小羊蹭他的手,男人看到它嘴巴边上的毛沾了些脏污,于是摸下来放在鼻子底下闻,竟然是血。这股不详的气息使他身体猛地一颤,二话不说拧亮了手里的煤油灯,牵起羊羔朝北方走去。
“欢欢,你带路,告诉我你是从哪里来的。”
小羊跑得摇头甩脑,很欢快地跳起来。它是一只过早得离开了母亲的羊,年纪又小,没有谁教给它什么是危险。沙漠上是有胡狼的,也许这只羊崽儿还没见过,但红河已经见识了多次,他敢肯定,那些血是胡狼的血。曾经的某个冬天他为了取暖,剖开一匹胡狼把自己的双手浸入它的血液,那种腥烈的气味深深印在他的脑子里。
天已经完全黑了,沙丘呈现一条简洁的弧线,一人一羊行走在黑夜包裹中,煤油灯亮起昏黄的光晕。
没过多久,红河便看到了他从未见过的景象。
不远处的丘壑里停着辆宽轮厚背的越野车,车灯明亮刺破黑暗,几道黑黢黢的影子立着、摇晃着、时而奔跑着,手电筒光束急促地扫来扫去。光勾勒出胡狼的影子,共有不下二十只,它们饥肠辘辘,已经包围了车边的人类。不断传来枪|响,每一声都在辽阔的天地间回荡,枪|火是如同烟花的橘红,转瞬即逝,有狼倒下,也有狼扑上去,他们的缠斗不止。
风把红河的军大衣吹起来,男人驻足看了一会儿,明白了胡狼血的来历。也许是在荒野待得太久,他一时不能做出决定——到底是帮人还是帮狼,抑或是做一个旁观者?就在这时,有人朝他招手了。
那个人爬上了车顶,高高伸长两条手臂使劲地摇晃,手电光也跟着一晃一晃地照在红河脸上。
“救命——!救命——!帮帮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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