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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进嘴里,一点尝不出油腻的味道,只有嫩,软,绵,真正的入口即化,一抿即融。
整片肉可以直接吃,品尝肉本身的鲜味,可蘸表皮淋着的卤汁勾芡调成的酱,如若还嫌味道不足,也可以蘸少许香菜酱油和蒜末辣椒拌成的酱,与肉中的卤味相辅相成,让口感更加丰富。
“哧溜”一筷子吃进嘴里,喝上一口鲜猪血,哈伊尔咂摸着嘴,满足了。
以往野兽的动物血带着浓重的腥味,血族很不喜欢。今天里谢尔在放完猪血后,用藤刷子不停搅拌,同时加入盐。
等血不会凝固后,再放入一些合适的酒和香料静置去腥。过滤之后,就成了他酒杯里又是生命之源又是酒的东西,喝着实在有些上头。
他琢磨着,以后也是可以多介绍一些血族过来的,喝喝血,吃吃菜,聊一聊天,比孤寂地守着空荡荡的庄园好多了。
分了一轮瘦肉,里谢尔也给自己夹了一块猪皮,放进嘴里。
猪皮已经炖到出胶质的程度,与香脆干涩的饼刚好搭上,猪鼻子肉质比猪脸更紧实,吃起来毫不油腻。
猪头最精华美味的还要数猪耳朵,里谢尔准备了一把小刀,把一侧的耳朵切成条状,一人分一点。
很多人还是第一次完整地吃一整个猪头,这才发现猪头不同部位的肉质是不一样的。
切尔西早忘了傍晚对生肉腥臭味的嫌弃,那时有多臭,现在就有多香。
她夹了一块猪耳朵,与其他地方的嫩不同,耳朵中有骨头,不软,却也不硬,嚼起来脆中带香,越吃越上瘾。
“太好吃了。”哈伊尔打了个饱嗝。
担心吃得太腻,里谢尔其实还准备了几样小菜,可惜没人下筷子。
“终于吃上猪肉了。”艾德里安感慨道,“自从跟你在一起,我就没尝过猪肉的味道。”
他从前也是在宴会上尝过猪肉的,可惜香料的味道并不能掩盖猪肉本身带来的味道,各种异味夹杂,说不上到底是好吃还是不好吃。
里谢尔空出一只手揪着艾德里安的耳朵轻轻扭转,成功让他吃了一回辣耳朵,“这个经不经常吃?”
“亲爱的你的脾气越来越暴躁了,是不是求偶期到了。”艾德里安眼神微眯,一脸探究。
“只有你才会有这种东西好么。”里谢尔卸力给他揉耳朵,夹满满一筷子猪耳朵放在他餐盘里。
“里谢尔,你不能这么偏心!”切尔西大吼。
楼梯口栏杆处趴着五颗脑袋,眼巴巴地望着下面。
闻着同样的味道,却不能吃到,不单单是胃,连灵魂都在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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