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页(2 / 2)
“今晚我就不邀请你们入席吃饭了,你们把房间收拾好,明天天亮早起时,我要看到你们拎着东西在楼下等我。”
临出门前,他转头又嘱咐了一句,“把你的东西,尤其是院子松树后的破炉子也拿走,我不贪你半点东西,回头你也别来找我拿,企图用自己那点碎角边儿来讹诈别人的东西。忘记拿的了,你到时候去垃圾堆里翻吧。”
纳尔铁青着脸不说话,想要辩解却无从说起。
里谢尔看着他的神色,叹了口气,末了还是劝一声:“当乞丐久了,别学不会站起来。”
艾德里安几人围坐在长桌边嗑南瓜子,坐在顾客桌边的加比几人看得眼睛都直了。白色的瓜子逼出了焦香味,附带着受热后盐粒的味道,咸香的很。
胡拂心烦气躁地哄着怀里的孩子,一晚上都在闹腾,实在是吵得心烦,很想干脆直接丢在桌上任他哭闹算了。
楼梯处传来下楼的踢踏声,里谢尔下楼进了厨房。
胡拂正纳闷,纳尔的气急败坏的声音在楼梯口炸开,“你们这些懒鬼,快点上来收拾东西,人家不要我们了,把我们像鼻涕一样甩开,你们还坐在那里干什么,当他的看门狗吗!”
胡拂先是一惊,接着怒了,对着厨房门帘破口大骂起来:“我们是鼻涕,他是什么?穿上一身看得过眼的衣裳,就把自己当做体面的老爷作威作福了?鬣狗都知道……”
还没骂完,她的喉咙说不出话了。
对面,众人个个脸色嘲弄地看着他们,杀意和威压肆意地外放。
那是真正见过血的人才会有的气场,比他们见过的那些地痞无赖不知道厉害多少。
胡拂抱起孩子,灰溜溜地扯着加比的衣袖上楼。
里谢尔端着菜出来的时候,大堂早已经一片平静。
“做了什么好吃的?”艾德里安闻着味凑过去,被里谢尔嫌弃地挡开。
“扒猪脸。”他把一整盘猪头端放在桌子中间。
艳红浓稠的酱汁裹在一颗硕大的猪头面上,四周围着一圈苍翠的白捞青菜做点缀,里谢尔拿来一双筷子,轻轻一戳,猪皮破了一个洞。
“有过节的氛围。”黑斯廷斯肯定道。
贵族过节时一般也会吃猪头,做法讲究,用料上乘,远比猪头的价值高。
他们会先拆骨,用红糖和加了香料的盐腌制几天,上色入味后再往软塌塌的猪头里面掺进剁碎的肉馅、松露和坚果,以便把猪头重塑出原来的形状。
最后,把肉放入高汤中熬煮一天,出锅后,往眼皮底下塞两颗嵌着黑松露的猪油球,端上餐桌时的佳肴,就是一颗活灵活现的红色猪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