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页(1 / 2)
江半知道,他生病了,并且已然到了病入膏肓的地步——他经常会幻听、会看到日思夜想的那个男人,就在自己的身边,从未离开。
这症状,是从他月余前重逢了那人的时候起。那时,他跪坐在大理石的地面上,客人在他面前数着钱,一张又一张的打着他的兔耳朵。不疼,可侮辱性很强,但江半还是笑脸相迎着,仿佛这没什么。
他的身体是凉的,客人的手是热的,捏着他的下巴,用一种轻佻又傲慢的语气诱哄他:“跟了我,你就不用再卖酒了。”
“还可以坐着喝酒,喝不惯也没关系,我给你准备一屋子的兔粮,怎么样?总好比你在这破酒店当什么服务生。”
客人的身上全是烟味,江半很不喜欢。
所以他躲开了一些距离。
这动作直接惹怒了对方,江半被扯着耳朵拽着离了地,不被怜惜的扔到了门口,“不愿意就滚蛋,装什么清高,不过只是只会冲人要胡萝卜吃的小东西。”
江半摔到地上后,并没有很快就站起来,他知道这些人就是很恶劣的想看他出糗罢了,反抗只会招惹更多的是非。
但在外人看来,却是另一番姿态,兔子的嘴巴微微的抿着,目光清冷,身子微微弓着,十足不屈不挠的模样。
“兔子好可爱啊,也很有个性啊,那男的好凶,怎么能这么欺负一只兔子?!”是一个路过的女生的声音。
“别管了,谁叫那只兔子还摆不正自己的位置,还以为自己是十年前那个金贵的少爷吗?”
“啊?”
“他姓江。”
江……
江家早就没了,江半也不再是那个金贵的小少爷了,所有的繁荣富贵离他的生活早就远到遥不可及的地步了。
笑话看完了。江半慢吞吞的起了身,身上的灰都没有来得及拍,就赶忙拉着一车的酒店吃食,与方才的茫然完全不同,他此刻只想快点离开这个地方。兔耳朵深深的藏进发丝里,动物的本能,就是趋利避害。
事实证明,无论是哪种车,只要速度超标,就容易发生事故。
兔子太容易受惊了,眼睁睁看着一推车的酒食被掀翻在地,惊得不可自控地尖叫了出声,刺耳尖锐的,整个兔子都在发着抖。
“叫什么叫!惊扰了大客户你吃不了兜着走!”管事草草的打理了这里的纷争,恶狠狠的看了眼兔子,就急着走了。
江半惊意未定,左手按着右手,怔怔的看着管事离开的方向,他的心率忽而又飙升了,视线相接那刻,江半从来没有想过,还能再见到对方。
那个男人低着头看了一眼江半的耳朵和一地的狼藉,眼里是浅淡的疏离感,目光一路往下,停在了江半锁骨边的工作牌上,“江兔子?”
语气并没有什么波澜,好似在唤一个陌生人。
男人的手指骨节纤细,轻轻的落在纸质文件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