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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什么都可以干,我也不要工钱,只要能包吃就行了。”
伙计一声冷哼:“呵,又来个想白吃白喝。”
“喂,你杵在门口干嘛,赶紧让客人进来啊。”
伙计提着嗓子朝后头喊:“老板,人不是来吃饭的,问我们这还招不招人。”
餐厅老人肥头大耳,挺着不输黑熊的肚子晃晃悠悠的从后厨出来:“你找活儿干?”
“对,”修颔首道,“老板,请问你这还招人吗?”
老板上下打量了一番,口气勉强的说:“长得还不错,留下来吧,先试用一个月,不过证件得压我这。”
“证件?”
老板瞟了修一眼:“有问题?”
“不,没问题,”修硬着头皮说,“不过,我只在这里呆一周......”
“一周?去去去,赶紧给我滚,浪费时间。”
老板摆手走了,伙计也不客气,甩脸招呼其他客人。
修只能退出餐馆,闻着餐厅里飘出来的香气,肚子又叫了一声。
城里的生活似乎比城外更难啊。
修叹了口气,又找了几家店试试,无一例外被当成骗吃骗喝的无赖轰了出来,直到第五家店的老板给他指了条路。
“我们这不招人,你可以去街区的公告栏上看看,那里有时候会贴告示招短工,钱少但工资日结,想去的话尽早,晚了就没了。”
修道了谢,急忙赶去公告栏。
公告栏立在街区中心的小广场上,人很多但鲜少有人去看公告栏,修没看到招工信息,也可能是晚了一步。
他有些沮丧,公告栏几乎被贴满了:前线战事、逝者讣告、遗失公告、新店促销、征婚启事、通缉令......内容五花八门,唯独没有招聘信息。
修匆匆扫过,忽然被一张泛黄的通缉令吸引了注意力,上面写着:红尾蝎,男,年龄未知,此人系常年盘踞在提尼斯城外的土匪,生性凶残,极度危险,请外出人员特别注意!另,如有人能协助缉捕该人,军方将予以金条150根作为酬劳!落款:提尼斯城圣殿塔,xx年x月x日。
修把通缉令从头看到尾,又从尾看到头,然后盯着纸张中央的画像——一张无赖土匪的脸。而那张脸的所有人,几个小时之前就在自己身边。
“操!早知道直接把他弄晕,交给军方的人就行了!”
修悔得肠子都青了,自己不仅着了他的道,还放跑了一个‘身价不菲’的通缉犯,他要是早看到这通缉令,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饿肚子。
但他不知道赛特现在在哪,再加上他欺软怕硬、扮猪吃虎的性格,也不会再出现在自己面前,有可能他就是不想自己看到这张通缉令,所以一进城就粘着自己,想玩个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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