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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勾魂摄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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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子上的蜚短流长、是是非非都在妇女们的口中来回“翻炒”。

有时候炒得香,大伙儿吃得爽,有时候炒糊了,让人反胃。

关于秦伟忠,虽然他惯爱做透明人,存在感不强,但是注意到他的人对他的评价都颇高。

他不多话,不讨嫌,有啥肩扛手提的力气活儿,只要他看见,都会伸手帮忙。

其实大老爷们本该如此,不用特别拿出来夸,奈何屯子上混账东西太多,一对比下来,秦伟忠无疑是个全方位的好爷们。

好爷们没人嫁,是因为出身不好。他祖上是乡绅地主,富甲一方,尽管没有为富不仁,但一改革,“资产阶级”成为了被打倒的对象。美其名曰“剥削”过屯子里的人。

他家田地、产业全数充公,分给了屯子上的贫下中农,秦家一朝成了光杆司令,啥都没有了。

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大少爷又如何?对不起,上学、入伍、从军、做干部,统统没份儿!

那时候屯子上还弄“忆苦思甜”大会,地主阶层就是遭众人痛批的对象,是“反面典型”,哪怕当时秦伟忠才十二叁岁,啥都没做过,还是被人唾骂。

会后喝“忆苦粥”,那味道秦伟忠终生难忘。但苦味提醒了他,做人做事尽可能“低调”。

到了十八,成年了,屯子下有人到关外讨生活。

他一合计,男儿志在四方,乡里是一点机会都没有了,他想外出看看,便远走他乡。

走那天是夏至,屯子上时兴用苋菜和葫芦做菜。

俗话说吃了苋菜不会发痧,吃了葫芦腿杆子有力气。

他吃完抹了抹嘴,背起包袱就走。

这是去关外前在屯子上他吃的最后一顿饭。

刚走到离他住的地儿不远的丁家院子,他听到里头闹哄哄的。

好奇心驱使他走进去瞧瞧,正迎面碰见抱着新生儿的稳婆。

稳婆嘴中念念有词:“不吉利不吉利,娘血崩,不能抱女娃儿,不然女娃儿大了生娃也得跟娘一样。”

说完,听那屋子里头哭声震天,是产妇没了。

“哎哟,真晦气,这喜事变丧事,拖累了我!”

稳婆说罢把新生儿对秦伟忠一递,“你给我抱一会儿,我去给那倒霉催的磕个响头,省得晚上来找我。”

秦伟忠怔怔抱着新生儿,见还没睁眼的小家伙在襁褓中煞是可爱,奈何没了娘,顿时心生怜爱。

十年后他回了屯子,住进了严队长安排的后山小屋,正可以远远望见那个院子。

他看到当初怀中的小婴儿成了小姑娘,时不时悄悄跑到他屋前丢些吃的用的,他一开门就一溜烟跑了,只感叹时间好快。

而“相处”久了,她本性暴露,会搞搞恶作剧,会在缝得漂漂亮亮的香包里丢个虫子什么的吓唬他。

他哪里会被吓到,只觉得可爱与好笑。但看到院中的她朝他小屋张望,他会配合地做个被虫咬了痛得要命的样子,让捣蛋鬼以为自己奸计得逞。

接着又是一个十年,期间两家人相安无事地“相伴”着。

用严队长这种有“思想觉悟”的人的话来说,这叫做“互帮互助”。

你给我熏肉、我给你扫雪,相亲相爱。只是与别家不同,他们都是默默的,没有正面交流。

唯独一次近距离接触,是大概四五年前。从前的小姑娘已经袅袅婷婷、风仪玉立,是十六七岁的大姑娘了。

那日风和日丽、春意盎然,秦伟忠去队上报道,一眼就看到了树上的她。

她没去养殖场上工,却与同龄人在爬树,秦伟忠摇了摇脑袋。

他本绕过去了,可听到了一声树杈的脆响,他敏锐地察觉她有危险。

果不其然,他才一个箭步奔回树下,她就掉了下来,正掉入他怀中。

杏花微雨,杨柳清风,她落下时桃树、杏树落英缤纷。

那一霎那,她在他怀中面对面与他眼神接触的一霎那,在花海下,他骤然发现,那个新生儿、那个捣蛋鬼,长大了会害羞了。

但把她和女人这个词真正联系起来是前两年,关于她的“传言”甚嚣尘上,屯子里的人似乎很喜欢拿她说道。

秦伟忠听来听去不是男人们对她有所觊觎,就是女人们对她恶意满满。

而让她成为众矢之的的无非八个字——突出、惹眼,明艳动人。

秦伟忠瞧了个仔细、看了个分明,一笑置之。

但从此,他也开始忍不住留意她,特别刻意。

如今如愿以偿,抱得美人归,他让她心甘情愿做了他的婆娘,一切似乎顺理成章。

今日回了屯子,他骑单车载她回家,一路上被人指指点点,她干脆就不坐后座了。

秦伟忠心领神会停下车来,一脚触底,一手展开,说:“上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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