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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回,轮到程盛长久的沉默。过了好一会儿,程盛才鼓起勇气,将自己的全部经历向许路遥和盘托出。
他告诉许路遥,自己在棚户区,在养父的拳脚中长大。
他告诉许路遥,因为不想邻居叔叔去打扰已经过上幸福生活的邻居小弟弟,他趁着邻居叔叔喝醉,把他从阳台上推了下去。
他告诉许路遥,他进过少管所,在里面认识了一群狐朋狗友,他们拿刀捅过人,他们剁过人的手指头,明知是错,还是麻木不仁知错不改地活着。
程盛已经三十多岁,他的故事有很长。
有些往事他甚至没有告诉过阿吕他们,但此时此刻,他事无巨细地都告诉了许路遥。
他觉得许路遥应该知道全部,然后做出一个选择。
许路遥没有打断他,盯着他的眼睛仔仔细细地听他全部讲完,诚恳道:“我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但是如果你愿意,你要不要试着来我的世界看一看?”
程盛眼中有光彩流动,他的声音发颤:“可以吗?”
“当然。”许路遥对着他笑了笑,像一朵栀子花般洁白无瑕。
他终于找到机会握住程盛的手,向他发出邀请:“留下来,不要回到你原来的地方去,好不好?”
当然好。
如果可以触碰到阳光,谁又想要常年幽居于阴暗黑冷的地底呢?
很快所有人都知道许路遥有个朋友。那个朋友帅气而冷峻,几乎每天都会来医院找他,或是送点零食点心,或是接他下班。
那年情人节,许路遥收了一束花。
在大家八卦的目光中,他坦坦荡荡地告诉大家,送花的人大家都认识,就是那个每天往科室里给大伙儿投喂小零食的高个儿帅哥。
跟野蛮生长的程盛不同,许路遥是个从小背着五讲四美长大的新时代好青年,他们的生活磕磕绊绊地磨合了很长时间,藕断丝连地闹过好几回分手,才终于进入一个平稳的状态。
在这期间,许路遥的事业顺风顺水,程盛也当真在逐步远离原来的世界。
他把原先的那家皮包公司交给阿吕,带着他最后干了几票,就正式收手。
他在与医院隔了两条街的地方开了家酒吧。
要不是选址的时候,许路遥提醒他,病人和病人的家属是不会去蹦迪的!他差点要把酒吧近水楼台地开在许路遥所在的那家医院的马路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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