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128页(1 / 2)

加入书签

——

距离隅城东高速入口还有大约十公里。

深夜公路上车辆本来就不多,此时这段路上竟然只有两辆车。

无一例外,他们将车速拉到了极致,在深夜的马路上疯狂飙车。开在前头的那辆黑色越野车开得又稳又快,后面的那辆黑色轿车穷追不舍,两辆车像是草原上的羚羊与猎豹,用尽了力气奔跑,之间的距离时而缩短,时而拉长,一直处于一种微妙的平衡。

程盛第五次拨打了宋铮的电话。

他不知道宋铮是从什么地方发现了蛛丝马迹,他派去监视宋铮的人来汇报宋铮有逃跑的迹象时,他正在给许路遥做宵夜。许路遥不冷不热地跟他闹了几天,看在他这两天尽心尽力地帮着找人的份上,才有点好脸色,给程盛一个给他做宵夜的机会。

因为走得急,他给许路遥煎的鸡蛋可能没有熟透。

许路遥不喜欢溏心蛋,每次都要帮他蛋黄煮透,不然就得帮他把半生不熟的鸡蛋吃掉。

不过还好,许路遥应该还没来得及到家,就会被叫回医院去为今晚的营救进行医疗方面的准备。等明天他们两回去,他搁在餐桌上的那碗鸡蛋面早就坨成一团不能吃了。

那明天再给他重新做一碗好了。

也可能,他明天就不想吃鸡蛋面了。

「明天」这个词,好像是程盛遇见许路遥之后才学会的。他是个不学无术的社会青年,在遇到许路遥前,也没想过安安分分过日子,赚一天的钱过一天,从没计划过以后。

他稀里糊涂地过,直到那回重伤被许路遥捡了回去,才知道原来日子有另一种过法。

他喜欢许路遥家每天早晨从窗口落进来的晨光,喜欢阳台上许路遥干净整洁的白衬衫,他喜欢许路遥书房里纸页与油墨的味道,然后,他喜欢上了干净、优秀而自信的许路遥。

他开始规划生活,他花了两三年的时间跟过去的人和事断了个干净,把那些兄弟都交给阿吕,自己开始学着做生意。许路遥家世好长得好学问好,程盛的所有努力也不过是让自己有机会从阴影里走到阳光下,他自知终此一生,他也没有与他并肩而立的资本。

他永远是配不上许路遥的。

在程盛眼里,许路遥是不染纤尘的美玉,是晶莹无暇的水晶,值得世上一切赞美。他知道,许路遥一直不喜欢宋铮,他也知道,宋铮近些年来有些变本加厉了,但他一直没有彻底断了跟宋铮的联系。

一方面,自己从小护到大的小弟弟,哪里是说放下就能放下的。

另一方面,程盛承认,他还挺喜欢许路遥吃醋胡闹的模样的。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