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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升焉看李牧,是将他当弟弟、当儿子看。不仅是因为他俩早就认识,更多还在于投缘。优秀的人很多,漂亮的人很多,努力的人很多,可要把这三项集中在一个人身上,少之又少,难之又难。

他在花都,在酒吧业摸爬滚打这么多年,怕的不是前路艰辛,而是后继无人。赵升焉怕的不是李牧从此孤独终老,而是他真的因为此事心灰意冷,最后选择转行,彻底退出。

他必须帮李牧走出来。

赵升焉絮絮叨叨,“人么,就是个喜新厌旧,记性又不太好的动物。不是有句话说么,要想忘记旧爱最好的办法就是寻个新欢,所以,我觉得你妈的想法还是有点道理。相亲么,能够帮助你认识更多新的对象……”

李牧有点儿尴尬地提醒他,“我妈是让我跟女孩儿相亲。”

“……那就换个思路。”赵升焉哽了一下,“科学家又说了,人的记忆是有修复功能的,又着重强调回忆中美好的那部分。你现在觉得跟他在一起多么快乐,其实应该也有很多不好的事,只是你忘记了……”

他和岳人歌在一起,有什么不好的事吗?也许是自己的修复功能太强大,李牧几乎找不到有任何的不快——甚至连他们最后的那一场争执。是的,包括那场暴行,在李牧的记忆中都开始变得有些浅淡。李牧觉得自己真是个皮糙肉厚、不吃教训、可能智商水平也不是很过硬的人,不然他为什么在愤怒、不甘以及不快之余,还有一点点地想念岳人歌?

自己大概是疯了吧。

又或者,这也是记忆修复的一部分。那些明烈的伤痛开始变得迟钝,即便是一遍又一遍地回放画面,李牧也开始变得像一个旁观者一样,不轻易牵动自己的情绪。

人们或者将其称之为成熟。

他已经离开花都两个月了。

那天的收场很简单。李牧疲倦地穿上所有的衣服,尽力将自己打理得清楚整洁,又用冰袋敷了手,一瘸一拐地离开了岳人歌的房间。

那些散落的纸钞他没有动,是的,这未免也太过羞辱人。李牧走在空无一人的走廊上,不远处响起澎湃的掌声。

比赛已经过半了,他早已错失了上场的机会。就算现在去,他也没有了参赛的能力。他的手,他的身体,他还有什么脸面出现在众人面前呢?

最后还是赵升焉找到了他。

李牧办了离职手续,退了在下沙区租住的房子,买了回家的机票,离开了花都。

家人当然是惊讶的。

老妈当下就发现了李牧的伤,押着他去医院挂了专家急诊。那个看上去非常有经验的医生认真地告诉她,这只是轻微的皮肉伤,前期处理得当,已经得到很好的恢复。

叶琳不放心,要李牧留下做全身检查。她担心自己的宝贝儿子在异地他乡受到了什么非人的虐待,甚至还自然而然联想到了无良的老板:你们老板有没有给你补偿啊?这算是工伤的吧?没有?劳动法你有没有读过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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