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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是做什么?”李牧抱着胳膊,觉得好笑,“穿刚才那一身不就行了。”
“不行,太不正式了。”岳人歌找到一件白衬衫——最普通不过的那种——在镜子面前比划两下,丢给李牧。
“你穿这件。”
“我也要穿?”
“当然。”岳人歌又找了一件,反正两件衬衫是看不出什么区别,料子倒是好的。内里穿了打底背心,再穿衬衣,已然觉得熨帖。
李牧前脚刚换好衣服,岳人歌又找了条领带过来,两人像是准备参加毕业典礼的高中生,手脚打架地互相收拾完。李牧看着镜子里人模狗样的自己,哑然失笑。简直想象不出十几分钟前自己还穿着花裤衩在葡萄园里啃苹果派。
“来,收拾收拾头发。”岳人歌转眼间已经将马尾扎好,手里拿了瓶发蜡要帮李牧打理头发。
李牧被他按着坐下,任由Tony岳摆弄,还是忍不住好奇,“我从来没见你这么紧张过。”
“我紧张吗?”
“当然。”李牧说,“你的手都在抖。”
“我这是激动。”岳人歌替他理好头发,弯腰蹭了蹭他的鼻尖,“这个人很重要。对我爸爸很重要,对我们家族很重要。”
“谁啊?”
“我们最大的生意合作伙伴,路易。蒙德。”
蒙德先生是伯恩丘地区最大的酒类经销商。像岳人歌他们家这样的大庄园,每年产的酒基本都已定了去处。所以他们惯常低调,不屑于上电视做各种宣传。宣传是为了带来更大的经济收益,而凡尔赛一点地说,他们并不需要。
蒙德先生,据岳人歌说,已经和他们家合作了数十年,是近乎朋友一般的存在。但这显然不是一般的朋友,因为见一般的朋友,岳人歌不会专门换一身笔挺的西装,带李牧去见。
“我也要去吗?”李牧一听对方的来头,先是有点怵了。他不会法语,对葡萄酒也是一知半解,这样尊贵的客人来,他做做花瓶倒也罢了;若是出了什么洋相,最后不也还是丢了岳人歌他们的脸。
“没事,”岳人歌说,“机会难得,带你去见见。再说了,你这么优秀,怕什么。”
最后一句话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岳人歌看爱人的滤镜简直有五十米厚。李牧挣扎了一下,想想自己都已经这样盛装打扮了——穿的是岳人歌几年前的西装,对他而言略略有点紧了,不过仍旧合身。因为是上好的质地,自然而然衬托出一种超凡的气质来。
岳人歌按着他的肩膀在镜子面前欣赏了一下,等母亲大人又一阵高声催促响起来的时候,岳人歌带李牧下了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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