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113页(2 / 2)

加入书签

李牧忽然不用上班,生出一种虚无的轻松感,待在家里收拾行李,为下午开始的行程作准备。岳人歌叮嘱他不用带太多东西,只需要准备几件换洗的衣服——因为不会待太久。

岳人歌临到出发前还忙着处理酒吧的事宜,暂停营业的只有狄俄尼,而百里香照常开业。比起李牧,岳人歌更是俗务缠身,要想真正跳脱开来,难度不小。

李牧甚至想劝他要不干脆就不去了。

但岳人歌言之凿凿,“我都跟他们说了。”又补充,“他们都很欢迎你来。”

李牧表示有点受到惊吓。

“你放心,我家里人都很好。”岳人歌说,“他们会喜欢你的。”

这话的安慰效果几乎等于零,甚至还起到了提示作用。李牧猛然间意识到一个事实,岳人歌的父母,岂不是自己的岳父岳母?

这不是普通的朋友拜访,这是准女婿上门的节奏啊!

李牧抓狂了,他给岳人歌打电话,这下是他的助理接的,“对不起,岳总现在在忙。”

李牧仰天流泪无语凝噎。

今天下午的飞机,李牧想要临场培训准女婿的礼仪也来不及。

“对不起我来晚了。”岳人歌赶到的时候,登机时间已经迫近。岳人歌十足度假的李牧只带了一只旅行袋,很轻巧的一个;看岳人歌拖着大包小包的箱子,汗颜:“你这是要搬家啊?”

“难得回去一次,家里人都要送点礼物的。”岳人歌带着他去办托运,“我爸的,我妈的,我妹的,还有各类亲戚朋友……”

李牧插嘴,“你家里人这么多?平时也没见你提起他们。”

岳人歌晃了晃刚刚打印好的机票,连同护照本一起塞到李牧手里,“路上时间还长,我慢慢跟你说。”

李牧迟疑地翻开,机票上赫然写着:花都-巴黎。

李牧震惊,怪不得岳人歌还向他要了护照。岳人歌补充道:“我家不在巴黎,到地方了我们歇一歇再走。顺便带你转一转。”

“……那在哪里?”李牧只觉得自己可怜的大脑有点儿运转不过来,和岳人歌相处太久,他几乎忘了这家伙是个混血儿——久入芝兰之室不觉馨香,反正大致就是这么个道理。

岳人歌一撩头发,推了一下滑到鼻尖的墨镜,冲他灿烂一笑,“法国中部,勃艮第。”

岳人歌是混血,从外表上就能看得出来。在国内生活了许多年,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初见他的人表示惊奇,久而久之也就表示习惯。岳人歌极擅长融入到新的环境中,对本地的风土人情掌握得极到位,甚至会说两句本土的方言。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本地长大的。

岳人歌甚少对别人提及自己的家庭,对李牧亦是如此。上了飞机,岳人歌摘下墨镜,“我家现在人口不算多,父亲母亲,还有一个在读书的妹妹。”顿了顿,“如果那些帮工不算的话,也就这么些人。”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