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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聚餐,晚些回去。”
几乎同时,对面回复了一个ok。
霖秋还想说什么,打了一行字,想了想又删掉。
投屏的节目播出到了抵达凶宅的部分,滤镜和音效都变得恐怖起来,有人起哄着关灯关灯,霖秋不由得攥紧了手机,灯果然关了,幸好柯星辰醉呼呼地挨过来,对霖秋说:“你知道吗,我后来跟扮演假亡灵的那个哥们儿聊天,他说可喜欢吓你,特有成就感,为了再找这种成就感,录完那期节目之后,他就去鬼屋打工去了。”
柯星辰顿了顿,又感叹道:“我说不定也要跟他成为同事了,霖秋,你以后要不要来我的鬼屋玩?”
霖秋把歪斜的柯星辰扶正,正没正其实他也不太清楚,毕竟他自己也不清醒,只是觉着正了,然后才说:“我不去,你也别去。”
“我不去?那谁养我?”他忽然话锋一转,道:“不行,谁都别想养着我,我……我要靠我自己!”
霖秋侧头看着柯星辰,感觉柯星辰好像不清不楚地发了个誓似的。
*
阎晋送叶之煜上了自己的车,他点燃一只烟,慢条斯理地抽了起来。
自从不当明星,不被人盯着,他终于可以无所顾地继续自己的陋习,不得不说,是极为畅快的。他有一次也是抽着烟,劝说叶之煜,让他不如也急流勇退,反正他家里最不缺的就是钱,转行当个导演、或者签些艺人自己当老板,多快活自在。
然而叶之煜嫌弃地移动到他的上风向,避开难闻的烟味,说道:“我现在也很快活自在。”
舞台、镜头,这就是他最想要的东西,他不给自己立人设,也没有需要费力才能维护住的外表,更没有隐藏的坏习惯或暗中的恋人,生活事业上的透明,没有给他带来太多的不便。
然而如今却不同了。
阎晋想起这段时间叶之煜甩狗仔时紧蹙的眉头,忍不住轻笑了一声。人一旦有了秘密,才会真切地憎恨那些试图窥探的人。
夜色里,烟头的火星忽明忽暗,已经燃了半截。
“自己傻乐什么?”叶之煜终于从车里下来,他系着上衣的纽扣,头发显得有些乱。
“我高兴啊,”阎晋道:“幸亏你的宝贝离我们足够近,不然我抱着自己好兄弟的抱枕大摇大摆走出来,可太吓人了。”
叶之煜抓了几下头发,又对阎晋说:“还敢接着喝么?”
他现在换了个身体,之前喝下肚子的酒清零不算,妥妥的作弊神器。
阎晋轻蔑一笑,道:“我会怕一团抱枕啊?”
叶之煜的眼神一瞬间变得危险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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