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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教养, 谈吐优雅, 让饶雪很着迷, 只是这样的一个男人, 是有老婆的,儿女双全,即使她生了儿子,也没什么用,这个男人看起来温和多情,其实是再冷漠无情的人,对周崇明这个私生子,都没有正眼看过。
周崇明小时候不太懂,到这个年纪,却慢慢想明白了,其实他在那男人眼里,怕是连那宅子里的宠物狗都比不上。
那男人对于饶雪,恐怕还有一种收藏的心思藏在里头,稀罕却也不会有多珍惜,不过饶雪的相貌的确漂亮,纵使周崇明在上海生活了那么久,都很少见到比饶雪还漂亮的女人。
这样的饶雪,周崇明幼时,是再喜欢不过的,那个时候饶雪对着孩子,性子还是温和的,他们两个人独居在一栋小别墅里,有专门照顾他们生活起居的佣人,她只需要给自己买买买,给他买买买,然后再照顾他的学习之类就行了。
只是这样依赖的感情,在周崇明渐渐长大,明白他们的处境的时候,就产生了变化。
他们的处境,是外人最津津乐道的“小三”和“私生子”,在哪里都不能堂堂正正的做人,同时还伴随着各种污言秽语,周崇明听过不少,多的是对饶雪的污蔑侮辱,饶雪太漂亮了,在那个圈子,招的人也多,她受着气,受着委屈,周崇明又怎么不是?他上了学,和同父异母的哥哥姐姐们在一起,受到的欺辱比饶雪来得更加直接,更加肆无忌惮。
周崇明十岁出头的年纪,就在思考,他一直在想,为什么一定要这种环境里生活?他无数次思考,有了爱这个答案,他以为饶雪是爱着那个名义上是他父亲的男人,才会甘愿忍受这一切,即使没名没分,只是这种想法,在他看见饶雪和另一个男人拥吻的时候发生了改变。
再复杂的情感,在这样一个十岁出头的孩子心里,也没办法用自己的思维去思考。
在他十四岁的时候,饶雪因为和别人偷情被发现,被赶了出来,连同他一起。
他们重新来到这个只存在他遥远记忆里的小镇,这里没有上海那么繁荣发达,有着诸多麻烦不便,但周崇明却打心底感到高兴,这是新生,十四岁的周崇明在心底下了这么一个定义。
只是在上海过惯了奢侈富裕的生活的饶雪,重新回到这里,却怎么都没办法忍受,这是戴珠宝戴钻戒的手,不是洗衣做饭的手,这是踩在光洁地板上的脚,而不是陷在泥泞里□□发出恶心声音的脚,这是需要涂着昂贵护理品的脸,而不是需要躲避干燥的风用井水去滋润的脸…………总之,一切都不合她的意,她根本就没不属于这里!
漂亮的女人,尤其是她这样漂亮的女人,大多都自视甚高,当时那么狼狈,受尽嘲笑的被扫地出门,稍微有些自尊心的人都不会再回去,但饶雪不仅回去了,还真的又留在了那儿,颇有那么一点不要脸的架势,那时候周崇明就对她十分失望了。
他不想再回去,到现在,这种想法仍然没有变过,他没有看不起她的意思,只是大多时候,都是恨铁不成钢,都是痛恨,他们流着一样的血,是母子,周崇明不可能对她置之不理,但他怎么去左右她的决定?到这种时候,看到她肚皮大起来,他就明白,饶雪已经无药可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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