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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沈方煜提起梅园,江叙的耳朵尖红了红,他把秋裤叠起来塞回去,脸上写满了拒绝。

“我不穿。”

虽然江叙的年纪已经过了青春期臭屁爱耍帅的时候了,但他在穿衣打扮上的执着从来没变过。

要不是怀孕,他连羽绒服都不会穿。

哪个年纪轻轻火力旺盛的大小伙子会穿秋裤啊?

想着想着,他突然意识到什么,掀了一下沈方煜的裤腿。

浅色的牛仔裤下,黑色的秋裤贴着男人修长的脚踝往上,护住了他的腿。

江叙:“……”

穿秋裤的大小伙子竟在我身边。

沈方煜洗完澡上床的时候都会换睡裤,他还真没发现过这位活的这么养生。

“我都穿好多年秋裤了,年轻人不穿秋裤都是偏见,你现在图好看小心年纪大了老寒腿风湿关节炎。”

沈方煜唠唠叨叨跟念经似的:“哎江叙,我发现你这个人生活真的很成问题,早饭不好好吃,觉不好好睡,连衣服都不好好穿,你能不能对自己身体好点,你还得跟它相生相伴五六十年呢。”

江叙满头黑线:“谁不好好穿衣服了?”。

沈方煜“嘁”了一声,补充道:“再说你别看不起秋裤,关键时刻可顶用了。”

江叙瞟了他一眼,意思是你很有经验?

“我和你说,就我在M国,让那俩劫匪把我西装给抢了,”沈方煜看起来十分骄傲,“得亏我穿了秋裤,不然大冬天的我非得冻死在M国不可。”

他说着又把外裤往上卷了卷,非要给江叙展示他的英雄秋裤有多么保暖,多么有价值。

虽然对沈方煜的遭遇感到很心疼,但江叙总觉得一想到沈方煜穿着秋裤,在M国夜色下空无一人的街头艰难跋涉,他对沈方煜的爱就有消失的趋势。

于是为了他们爱情的延续,他把沈方煜推进了浴室,连带着把家居服给他一起丢了进去,顺便下达了一道指令:

“洗完澡把秋裤脱了再出来。”

因为一条秋裤惨遭嫌弃的沈医生非常郁闷,恨不得当场找个公堂来为他的秋裤击鼓鸣冤,结果他还没来得及击鼓,他的手机先撒欢似的响了起来。

“江叙!”他从浴室里喊了一声,“帮我接下电话。”

江叙从他的外套里翻出沈方煜吵嚷个不停的手机,还以为是医院有什么事,万万没想到,电话一接起来,对面就飙来一串含情脉脉的英文,雀跃而兴奋。

“哦我的上帝,你终于接电话了,亲爱的沈,我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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