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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蹲在马路牙子的消防栓边上,望着街对面明亮的罗森,心不在焉的指了指它:“看到那家店了吗?”
在红绿灯口连遇到楚爱甜五天,觉得是天赐缘分的潮男小哥愣了:“嗯?你饿了吗?罗森不好吃,我带你去吃点……”
“你不是说我香水好闻吗,就在那里买的,”楚爱甜揉了揉鼻子,浅棕的眸里透着困倦,倒映着面前的车水马龙:“蛇胆牛黄味的六神。”
☆、第四章
Chapter 4
楚爱甜身边从没有缺过人,小学时期她造过最顺畅的句子,是——
我的身边门庭若市,来往的美女络绎不绝。
当时跟她一起踢球、一起翻墙头的小男孩是语文课代表,玩得挺好,替老师批改作业,看到后一下颓了,世界轰然崩塌:美女?那他算什么?!
绝交!
一周后,楚爱甜用一顿必胜客挽回了友谊。
可惜,现在的人学聪明了。
她自己去了罗森,买了两听啤酒,路上就喝完了,开门的时候有点晕晕乎乎。不知怎的,脑海浮出了那个小男孩,他满脸的披萨油渍,不情不愿却又暗暗投降的喜悦。那时候她觉得自己超牛逼的,友谊唾手可得,世界上没有她解决不了的事情。
后来她才知道,解决问题的不是她,是钱。
一顿披萨能买回的东西,也只有服务生礼貌的笑容了。
她不怎么难过,就是……
楚爱甜趔趄着,被门槛绊了一跤,顺势就坐在了地上。她屈起长腿,两条手臂搭在膝盖上,右手还有啤酒罐,还没见底。她斜着头,看了看,罐身上的燕京和她面面相觑。
就是有点迷惑。
楚爱甜不懂,这样晦暗不清的难过和失落,为什么不挑个白天上门拜访。
她知道自己姓什么,叫什么,却不知道这有什么意义。想痛恨自己,又揪着揪着不舍得。
面前的家总共六十五平米,三个人同时在客厅都没法顺利转身的大小。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且在关女士的努力下,还是干净整洁的。
楚爱甜被最后一口酒呛了下,平复后从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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