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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幸福美满的她可以坦然地给郑谐看她孩子的照片,也可以坦然地问他:“当初怎么会选我作女朋友呢?”
郑谐给了她一个跟没回答没什么两样的答案:“因为那时候很想要个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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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和的“初恋”
和和认为自己的初恋是岑世,但郑谐按照心理学上的“初恋”定义,一向认为和和的初恋对象是一个叫萧莫的男人。
萧莫是个很有才气的年轻人,少年时便开过个人书法绘画作品展,经常在当地报纸上发表个小诗小文,在当地小有名气。他的文字又邪气又犀利,他的画很另类,但和和喜欢得要命。
郑谐将要上大二的那个暑假,地方电视台举办了一档长达一个月的综合才艺比拼节目,这个半名人居然参加了。
虽然他在郑谐眼中实在没什么了不起,但是在和和眼中他简直是神人,因为他是绘画组中唱功最强的,是歌唱组中舞技最高的,是舞蹈组比赛中写字最好的,是书法组中长得最帅的。而且,这个年轻人有着忧郁的气质。
和和迷这个人迷得七荤八素,每天抱着电视看完直播看转播,有一回直播过程中突然停电了,她急得哭起来。郑谐觉得她没出息透了。
更没出息的事还在后面。她曾经打电话给电视台抗议评委不公正,她换了两部电话打了两个,打第二个电话时捏着鼻子装另一种声音;她缠着郑谐给她弄现场门票,抱着一大捧能把她淹没的鲜花去献宝。
自从郑谐上大学,按他的要求,和和每两周给他写一封家信,手写的,不能少于一千字。
不出他所料,和和的家信里充满了萧莫的内容:
——我们家萧莫出了一张单曲。歌名是blablabla……
——我们家萧莫出了一本诗画集。里面的内容是blablabla……
——我们家萧莫要自编自导自演一部电影。电影讲的是blablabla……
——我们家萧莫……
和和的花痴行为越来越过火,后来直接在信里抄某位萧才子的文章段落凑字数。
郑谐忍无可忍,一边把她的字数要求减到六百字,一边警告她以后不许在信中提这个名字。
再后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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