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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那女子上了他的车。

  “真要谢谢你。”

  “不客气。”

  “你学过武术吧,很厉害啊。”

  “还好。”

  “你怎么敢跟他们近身搏斗?不怕他们带枪?”

  “我观察过,他们身上不可能有枪。”

  “你怎么知道那群人的来历?”

  “瞎猜的。”

  “你真认识他们大哥?”

  “不熟,只是小学同班过几年。”

  “那你怎么知道我的小名?你认识我?”

  “啊?我随口说的,有一首歌名。”

  女子安静下来,突然轻叫了一声:“你受伤了?”她有点忙乱地从包里找出纸巾替他按住伤口,又扯下颈上的丝巾替他绑紧。

  伤口不大,只是小臂上蹭破了一块皮,如今开始流血。

  说起来丢脸,大概是刚才他用手肘去击某个人时,那人的衣服上吊着金属挂件,就这么被暗器划伤。

  郑谐叹为观止。这女子刚才在娱乐城跟小混混叫板时像法官一样正义凛然,在停车场被人围堵也镇定得像要去赴宴一般,现在居然如做错事的小孩子一样微微颤抖。

  女人的确是一种很难猜测的动物,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为她们费脑筋。

  郑谐看着她抖自己也晕,忍不住问:“你刚才明明知道得罪了人,为什么还敢一个人在停车场晃?”

  “我总是记不住自己的车停在哪儿,找了很久也没找到。我以为那件事已经过去了,没想到那男人这么没气量没风度。”

  郑谐想起一个从和和那儿学来的可能已经过了时的时尚词儿:这女子是从火星来的。

  他把试图劝诫的话咽回去,她又不是筱和和,犯不着他来管。他问了一句最实用的:“你车牌号是多少?厂牌?颜色?”

  他们开着车转了几分钟,终于找到了这位女英雄的那辆与她身上衣服一样颜色的车。整个停车场也就这一辆鹅黄色的车而已。

  从那车型看得出此女出身富贵,不识人间险恶也算情有可缘。

  女子坚持要陪郑谐一起去医院包扎伤口,被郑谐推辞后,带一点愧色地掏了名片给他:“你的伤口若有什么事,一定记得联系我。”

  “小伤,不会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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