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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一提,自从上一次在安遇家蹭了一顿吃海鲜锅的饭之后,兰斯德尔回去果然狠下苦心地练习了用筷子,现在已经可以用得非常好了。

这时候他正兴冲冲地把自己拿着筷子的右手举起来给安遇看:“安妮,瞧!我已经把筷子用得很熟练了!我回去之后可是练习了很久呢!”

安遇只扫过一眼,让自己的语气听上去尽量显得不那么敷衍:“真不愧是伯爵大人,看起来是熟练了很多呢。”

而后她又继续把刀叉勺子等餐具摆好在他手边。

摆好之后,她就用手指指着桌上的几道菜一路指过去,嘴里还一边介绍着:“这是红烧肉、香菇虾米蒸肉饼、虾仁滑蛋和白菜豆腐汤。”

其实都是很寻常的家常菜,算不得什么高大上的私宴菜单,不过就胜在兰斯德尔没吃过这样的菜品。

兰斯德尔果然对这几道菜很感兴趣,他指着那盘棕红色泛着油光的红烧肉问道:“这就是你刚刚在煮的那道闻起来很香的菜吗?”

安遇点头:“是的。”

兰斯德尔毫不犹豫地夹了一块到自己碗里去,实际上以他目前拿筷子的技术还夹不起一块滑溜溜的红烧肉,所以他是跟使叉子似的一根筷子插下去才把那块肉夹了起来,而这盘红烧肉已经被炖煮的非常柔软了,几乎不用费什么力气就能让筷子轻松捅进去。

这是一块肥瘦相间十分完美的红烧肉,五花肉之所以被称为五花肉,就是因为它均匀的肥瘦分布,肥肉一层瘦肉一层间隔着形成了五层条纹,这样的肉吃起来既有油香的同时又不至于过分腻味。

几乎是上下牙齿轻轻一碰,就切割下一口肥瘦相间的肉进到嘴里,这软糯的肉用舌头和上颚再轻轻一抿就在嘴里化开来,根本不需要费劲,与此同时,属于猪肉那鲜咸的香味也在同一时刻迸发出来,满嘴留香。

兰斯德尔把剩下的一小块也投入到口中,出于本能地又往里塞了一口米饭,一脸幸福地吃完以后,认真地看着安遇点评道:“就像是在吃一块猪肉布丁一样。”

“……”

安遇无力吐槽他奇妙的比喻。

猪肉布丁是什么鬼黑暗料理啊?!

吃完一块红烧肉,兰斯德尔又盯上了另一道菜——香菇虾米蒸肉饼,他对这道菜的好奇程度不亚于红烧肉,如果说对于红烧肉的好奇纯粹是因为它那霸道而浓烈的香味令他不由自主地产生食欲的话,那么对于香菇虾米蒸肉饼的好奇则是多方面的了,比如亲眼看见安妮一个小巧可爱的女孩拿着两把大菜刀把案板上的肉剁成了肉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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