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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小姐的手很漂亮,雪白又纤细,像是嫩白的笋子,只有最上面的尖尖才有淡淡的粉色。
司机小王立马恭恭敬敬的把报纸给递了过去,一边递还一边说:“你说这人奇不奇怪,这么执着的发表诗篇,还不如直接到天津金公馆去找你,他那样的人肯定不缺钱,找找关系就能打听到你住处了不是吗?还用这么费劲?”
司机小王没读过书,这是文人的浪漫,他不懂。
灵珠便说:“这样挺好的,我喜欢文采出众的男人。”
“可这不叫文采出众吧?”司机小王一脸不解。
金小姐点点头,嘴角有些许掩盖不住的温柔:“是呢,还差得远,什么时候他能写出文坛纷纷称道的诗,我再喜欢他好了。”
“喜欢谁?”这话被刚打开车门,准备做进来的金公子听见,张口便问。
金公子声音很有辨识度,给人沉甸甸的分量感,叫人先闻其声便不敢小觑。
“啊?金公子您来了?我们现在是直接开车回天津吧?”小王直接问自己的职责。
“嗯。”金公子,金明珩坐进来,挨着他的七妹妹,摘下帽子,揉了一把自己的黑发,没有和司机交谈的欲望,反而捏了一把灵珠的脸蛋,说,“喜欢谁呢?嗯?”
灵珠一巴掌拍开大哥的手,说:“说了你也不知道。”灵珠这些年和大哥关系非同以往,几乎无话不谈无话不说,灵珠看得见大哥的改变和成长,尤其是再最开始,听见大哥对自己说‘你放手,让大哥保护你好不好’这句话后,灵珠就彻底放开了对大哥的担心,坦然接受大哥对自己或许有些病态的保护与溺爱。
“我怎么可能不知道?七妹妹你每场电影哥哥要看十遍以上,每天报纸上面关于你的文章,也全部看了,你认识的人,我全部认识,你讨厌的人,哥哥全部也讨厌,你觉得我不知道的,肯定是还没有告诉我的……”分析了这么一大节后,金明珩凑上前去,把妹妹搂到怀里,说,“说出来,你喜欢的就是个□□,哥哥也给你绑回来嫁给你。”
大哥性格现在太过复杂,但是对待家里人还是越来越朝过去纨绔子弟的吊儿郎当恢复了,好像是在人前人后的面具中来回切换身份,但是灵珠喜欢和现在喜欢开玩笑,大大咧咧的大哥在一起说话:“什么□□,堂堂明珠会社的会长就不能少说点儿别人的坏话吗?”
大哥回话道:“这不是随便比喻么?但是大哥说的都是实话,男人可没有一个好东西,七妹妹你和大哥在一起一辈子不是挺好的?”
“你不是男人?”灵珠嘴里也不饶他。<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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