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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乐的兄长居然还给自己留了一个一点儿地位,但是听明珩说的那话吧,实在不好听。
她翻了个白眼,明珩这下倒是乐了:“对、对,你还是这样我看着顺眼。”
——这句话她曾说过类似的,在十年后。
灵珠扑哧一下笑着踢了兄长一脚,站起来说:“醒了,爹你们都出去,我换身衣服就走,大哥你等等我,不然你就死定了。”
明珩向来和七妹妹不和,严重的时候他是恨不得直当没有这个妹妹,他自觉自己挺好,一切都好,在北平,谁敢和他对着干啊,但是他妹妹看他的眼神让他觉得自己是个废物,可北平哪个皇孙贵族不是这样?
虽然觉着这样糊糊涂涂和自己友善起来的七妹妹很好,但是明珩并不表露出来,他仰着高傲的下巴,仿佛是屈尊降贵,说:“快点儿,过时不候。”
一边说着,世子爷走出了外间,后面跟着的老王爷听不得这样的话,一脚踹在世子爷屁股上,说:“哪有兄长这样和妹妹说话的?!”
世子爷揉着屁股回头就巴结着老王爷,说:“又偏心,爹,我才是你传宗接代的儿子啊!”
老王爷白了他一眼——可见这翻白眼是遗传的——又从袖子里单独拿了一张一千两的银票,说:“我瞧着外头那些好玩儿的东西多,珠儿喜欢的,你就直接给她买了,钱不是问题。”
世子爷一脸麻木,他已经习惯老王爷的不公平对待,自己好说歹说要来几千两,这边儿还没开口就主动送过去一千两。
“得了得了,我清楚。”明珩说,“我先带七妹妹去医院瞧瞧脑子,再带她随便逛逛,让她也出去见识见识那些有趣的事情。”
王爷此时才没有嬉皮笑脸,他摸了摸自己尾指上的扳指,翡翠的扳指分外漂亮,在阳光下折射着莹润的光色:“见识你个屁,别让珠儿去那些不三不四的地方,八大胡同那一片儿都不许去。”
明珩连连点头,说话间,灵珠从里头出来,她是找了许久才找出自己这身生辰时别家送的衣裳,这不是旗人装束,属于袄裙,七分的倒大袖与精美简约的刺绣让藕荷色的衣裳分外清爽文雅。
王爷本人很守旧,但是明珩不,他就喜欢看外头穿着旗袍的女人,十分的高贵优雅,然而这个王府还是王爷说了算。
所以府里面一应的穿衣打扮都还时正统的旗人服饰。
王爷瞧见灵珠这样出来,微微皱了皱眉头,但是也没有说什么,他知道穿着格格服出去太不现实,于是点点头,示意两人可以出门了。
明珩只要一出门,就跟抽了大烟一样兴奋,招呼了自己的几个随从就说:“行,走吧,外头人力三轮多,咱们一出去,斜对角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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