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页(1 / 2)
旧同学中有知道叶嘉予底细的人,都觉得他与其这样辛苦,还不如回家去帮忙。只有隽岚理解他的选择,她实在难以想象他跟一帮土财主坐在一起,在酒桌上谈生意。
叶家在东莞有几间颇有规模的工厂,跟那里大多数工厂一样做的都是外贸订单,每逢旺季,流水线二十四小时连轴转。若是真的回去帮忙,肯定也不会轻松,但再怎么说也是自家的生意,不像在这里,为别人做嫁衣裳。有段时间,他家里人似乎也希望他回去,似乎也是因为经济危机的冲击,遇到一些麻烦,总算后来情况好了些,便又不了了之了。
那些日子,似乎就是这么在指缝间溜过去的,回想起来,就好像那句她很喜欢的广告语——“两人一世界”,外头金融海啸正如火如荼,隔三差五的在新闻里看到这家公司破产,那家的老板被抓,于她却好像是另一个世界的事情。
唯一留在她记忆里的,只有一个关于烫衬衣的笑话,说的是华尔街的投资银行家对市场的预期,如果他星期天洗完衣服,烫了五件衬衣,就表示他对后市走势持乐观态度,如果一件都不烫,就是彻底的悲观。
尽管有些冷,他们这个圈子里的人听过了还是会会心一笑的,只因为那是个特定的历史时期,这样的笑话似乎一夜之间就在他们工作的圈子里风传起来,从一个邮箱抄送到另一个邮箱,看过笑过,却也有那么一点点不安留在心里,不知道什么时候这种事情也会轮到自己头上,被老板叫去谈话,收拾好东西,等着拿人事部的大信封。而隽岚之所以记得这个笑话,却是完全不同的原因。
某个星期天,还是一样的laundry day,洗衣服的大日子,她也这样问叶嘉予:“下个礼拜要烫几件衬衣?”
他却没有告诉她后市走势如何,看着她问:“隽岚,如果我去香港,你会不会跟我一起去?”
之所以要去香港的原因,叶嘉予没有说过许多,只说是因为有份更好的工作在那里等着他,而且还可以兼顾到家里。
隽岚很想问:那我呢?他会怎么回答,她不确定。
在她长住过的几个城市当中,她觉得自己最喜欢纽约,倒不是因为这座城真的有多好多好,而是因为她在这里有过最好的回忆,最自由,也最完满,外加那么多间音乐厅,她最喜欢的吉他用品商店和摇滚酒吧。
但叶嘉予说要走,她就走了。
细想起来是有些奇怪的,他们似乎总是在岛上过日子,先是这里,然后又是香港,一样四面环水,一样人来人往,一样朝九晚五,一样坐地铁通勤,有些东西却变了,可能永远都不能再变回去。
那个时候,叶嘉予是先一步去香港的,她晚了几个礼拜才飞过去。他到机场来接她,车子经过青衣海滨公园附近的一个商场,她从车窗看出去,几个工人正在更换路边的滚动广告,其中一幅广告画的一角已经落下来,她看不真切,仿佛就是De Beers的“两人一世界”,后来想起来,就好象是一种征兆。
隽岚不知道自己在那个街角站了多久,看着,想着,直到对面五楼那扇窗里灯突然亮起来,一个人影从窗帘后面走过,仿佛是个女人。
那里是别人的家了,她对自己说,低下头拿出Blackberry,在上面上打字:
我在格林威治,我们的房子有人住了,那人把窗帘换成了罗马帘,还不如原来的好看,……
写到这里,又退回去,把关于窗帘的那句删了,改成:
还有,我爱你。
几个字打完,她犹豫了一下,发了邮件给叶嘉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