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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的整个三月,过的愉快,亲密无间。我也逐渐发觉单单两个人过日子的好处。结婚之前,我们之间的关系松散而没有约束。准备结婚和结婚之后的那一个月,又有形形色色的人在我们身边穿梭不停,各种各样的事情不断发生。直到那个时候,我们才真正有机会更加深层的互相了解,小到起居作息当中的每一个习惯。
那个时候,我的体重涨到一百二十磅,大约一百零六斤,平常穿DKNY或是Burberry之类的孕妇装,有些4号或是6号的不收腰的普通衣服也还穿得下。正值春季来临,天气逐渐变得温和慵懒,我们难得在家吃午饭。有几个晚上,他带我去参加各色派对和宴会,遇到不认识的一堆人,比如Carine Roitfeld, Jennifer Missoni,Theodora Richards,Tinsley Mortimer,Dabney Mercer,Julia Restoin-Roitfeld,Alexandre Von Furstenberg,Stavros Niarchos,和Billy Crudup;也有一些认识的:Anne Hathaway,Madonna,Sheryl Crow,Ethan Hawke,还有Domenico Dolce和Stefano Gabbana等等等等,当然他们本不知道我是谁。
男女明星、时尚偶像、话题人物,名媛富翁,是纽约或者说世界上所有地方Ball场生活的基本组合。在我眼睛里所有这些既新奇又有些陈腐,只有Lyle从五光十色的浮华背景当中凸显,看起来和其他人截然不同。有时他是组织者,有时也要参与其中。他不着奇装异服,但也从来没有把任何地方的dressing code放在眼里。六至七套几乎一模一样的西服,一打基本款式的衬衣就是他常穿的行头。身上从来找不到饰物,连领带也很少系。手套之类的必备品,一律是最简单的样式,一式两份,有替换的就可以。旧的丢了,新的才会补充进去。相比之下,我衣橱里的家当要多得多。
我半开玩笑的问他:“我是不是该收敛一下,或者开始记账,每个礼拜拿来给你检查?”
“我只是觉得东西多了让人心烦。”他回答。
“人年纪大了怪僻果然是多。”我嘲笑他。
而他告诉我,这个“怪癖”十几岁的时候就有了。打他记事起,每一天身边都会出现新东西,基本都是Nicole买的,簇新的,精致的,新奇的,同时也是陌生的。一样东西他还没有熟悉,就会有更新的取代那个位置。更衣室需要图书馆似的管理系统,首饰按照材质分门别类的编号,每双鞋子一年也不见得有一次见天日的机会……Nicole乐此不疲,后来Cheryl-Ann也开始做同样的事情。
“我是个很长情的人。”他说的有点得意,指给我看一件十六年前买的黑色风雪外套。其实他又有几天真的在风雪里走过,一件做工很好的衣服摆上十六年也不算很久的。
“男人,我喜欢你这样的,但是女人做不到这样,包括我。”我对他说。
“对你我可以宽容一点。”他说得很温柔。我隐隐有点担心,有一天也会因为这样那样的事情叫他心烦。
除此之外,生活平静简单。他有几天陪着我,睡到快中午的时候起床,醒了之后就对着我的肚子读一本讲农场和小兔子的故事书。他不在家的时候,有Damala料理家务、打扫房间,没有什么需要我做的事情。如果天气不好,我整天都不出门,如果有人乘电梯按错了楼层,电梯门打开的时候,就能看到我在门厅里一圈一圈的瞎转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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