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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珏蓉已经在数年前去世,现在陈康峪也死了。两个当事人都不在世,协议原件已灭失,剩下的只有一份物证和一个人证。物证是华善堂上海公司几年的内部管理报表,上面记载了应当支付,实际却始终未曾支付给盛珏蓉的补偿金。至于人证,则是盛身前的同事,中医药大学的副教授沈继刚,据称是陈康峪与盛珏蓉订立那份协议时的唯一一个见证人。
两份证据,其中随便哪一个都不是毫无瑕疵的,但连在一起却多少有些说服力。而且华善堂的情况十分特殊,其中有国有股份,还牵涉到几种被列为保护级的中药古方,所以这场官司的判决,对地方政府来说也有利害关系。何齐这方面有一支律师团代理,先是试图质疑证据的真实性,华善堂上海公司十几年的陈年财务报表都被翻出来,没找到反驳证据,倒冒出来几笔不清不楚的招待费和应缴未缴的税款,弄到后来,香港方面只得罢手,生怕拔出萝卜带出泥。
何氏的律师团暂且放下物证不说,又开始主张无效合同,理由是——该协议的订立是为了掩盖陈康峪的重婚事实,属于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对此,王俊又请来证人,提出相反证词,证明盛珏蓉当时重病缠身,又是沪港两地相隔,只知道陈康峪出轨,不知道其重婚。就这样,法庭辩论的焦点变成了陈康峪那些年的私生活状态,每年在上海住几个月,香港几个月,具体住所在哪里,又与谁同床,有没有性关系,活生生把一场经济案子变成了豪门恩怨大戏。
虽然媒体虎视眈眈,但案子一直没有公开审理,何齐的母亲从一开始就进了疗养院,他自己也不曾出面,陈效可能到庭,也可能没去过,毕竟故去的母亲被一群陌生人这样编排议论,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那段时间,何齐什么都想了,就是没怎么想过那场官司,输或者赢,似乎都是跟他无关的,反倒是阿Sir比他更急一点。
他想要的从来就不是那些,想弄清楚的事情也跟他们不一样。
把林凛送到家,何齐下了车,打电话给胡凯,说:“你替我找找那个沈继刚现在住哪里?”
“这个……,这个算不算骚扰证人啊?”胡凯犹豫道。
“案子都已经判了,而且我不跟他谈那些,就是有些事情想问问他,你替我找找看,我直接出面找他,似乎不大好。”
胡凯想了想说:“那我去问问张律师?”
“别……”何齐打断他,律师知道,阿Sir也就知道了,他不想牵扯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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