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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着没说话,走到公司楼下,问他:你想让我干什么?跟他睡觉?

他突然变得很严肃,没有说话就走了。我上楼,午休时间已经过了,一进办公室就有人找我做事。等我忙完回到位子上,看到收件箱里一封信邮件:I love you, but I must do this. Believe me, I will never let anyone hurt you.

我盯着电脑发了一会儿呆,然后对自己说,今天是星期三,星期天晚上林晰就会来了,还有4个晚上4个白天。

2008-10-31 15:24:38(第58楼)

今天网不好,一直登不上,大家久等了

2008-10-31 15:26:10(第59楼)

44)

4个晚上3个白天过去,周君彦没有再来找我,也没有邮件。我努力集中精力工作,克制自己不要两分钟就按一次F9键。林晰打来电话,我忍不住走神,说的前言不搭后语,他问我怎么了,我就说:正在看新闻、在写东西老板明天要,或是刚吃了感冒药挂了电话就骂自己是可耻的骗子。

星期天一大早,电话又响了。

我晚上9点50到纽约。他说。

你回来我有一肚子话跟你讲。我装得挺高兴。

现在就讲,快叫肚子来听电话。他开玩笑,声音听起来既轻松又兴奋。本来我也应该是这样的。

挂了电话,我随便吃了点东西,收拾房间,把到处乱丢的衣服鞋子包包收起来放好,该洗的洗掉。然后,虽然知道林晰不会看我电脑里的东西,从来没看过,但还是打开电脑,把周君彦发给我的3封邮件删掉。做完这些就在街上漫无目的的闲逛。Greene街la Perla的橱窗里陈列着一件深红色的蕾丝睡裙,标价将近400美元,很短几乎透明,而且注定今晚会被撕破,还是没有犹豫就买下来。店里的Sales倒是说,黑发的姑娘穿红色最好看。

天黑下来,我回去,洗了澡,躺在床上。中饭晚饭都没有吃,胃开始隐隐痛起来。我不管它,一直睡到电话响起来,林晰说他到了,在出租车上。他走进家门的时候,我已经穿上那件红色的睡衣,在客厅中间正对大门的地方放一把高脚凳,坐着等他。

他把包和箱子放在门口,手里拿着一瓶Beaujolais,走过来,离得我很近。我们几乎都不敢看对方的眼睛,他慢慢的把胳膊环抱过来,轻轻的把我揽在胸前,冰凉的酒瓶就贴着我的后背。我一点一点的浅浅的亲吻他的嘴唇,在他想要回吻我的时候突然躲开,退到几步之外,像他梦里一样抚摸自己的身体。Tear my clothes apart and fill me up. 我看着他轻轻地说,然后任由他走过来,抱起我,扔在床上,把我身上殷红的蕾丝和绸缎撕开,用手嘴唇甚至牙齿爱抚裸露出来的每一寸的皮肤。我也回应他,用自己从来没有想到过的热情和耐力跟他做爱,一直到耗尽全部力气而心无杂念。

深夜的时候,我们泡在浴缸里喝那瓶Beaujolais酒,我一杯接着一杯的喝,他也举着酒杯,沉默的看着我。最后,他把我抱上床去睡觉的时候,对我说:你知道的,你什么都可以对我说。我对他笑了笑,背过身,闭上眼睛,在酒精的作用下沉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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