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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擦干眼泪,继续写我的求职信。一次去一家化妆品公司面试一个市场部的职位,到了那里发现他们竟然通知了所有寄去简历的人,房间里坐得满满登登,当然原本约好的时间也是不作数的。从下午3点等到6点多,又舍不得就这么走了。终于轮到我了,HR的女人看看我的黑色Jipsy单肩包,说,我们要找一个年薪4万五千元的市场部助理,你觉得你合适吗?语气里透着些揶揄。我很想说,适合适合,求你考虑一下我吧。但是嘴里说出来的却是:恐怕不合适,再见,女士。然后,转身,骄傲的走出去。

到了外面才发现自己又做了件完全没有sense的蠢事。我一边抹眼泪一边开车回去。天已经黑下来,经过一个冷落的街区,等红灯的时候,我正想心事,突然有人来开我的车门,一个黑人,拿起我放在副驾驶位子上的包就要跑。我一下子扑上去,抢回来,他拉住背包带子往外拖,我力气没他大,就整个人压在包包上面,一面拼命的大叫。不知道僵持了多久,可能只有不到一分钟的功夫,又有车子经过,那人才松手跑了。我浑身发抖的关上车门,锁上,立刻离开那里。一路上慢慢的平静下来,擦掉眼泪。想想实在后怕,自己当时很有可能受伤甚至送命。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蛮勇,或者只是借机会出一口怨气,好把找工作受的委屈排解掉。

这件事我后来始终没有告诉林晰,只是对他感叹,4000刀的包包果然比较牢。我再也不想让他因为舍不得我而做出有违他初衷的事情,我不想强迫他说我来养你吧。就像他说的,我看到自己骨子里是坚强的人,我不想再做出受伤的小姑娘的表情。

03年春天,在1次笔试,1次assessment center测评,和3轮面试之后,我终于拿到现在这份工作的offer。我很得意地拿给林晰看,然后可怜巴巴的对他说:这点薪水在纽约只能住贫民窟,能不能来跟你住啊?他拥抱我,点点头。也许注定了的,他永远要对我让步。

2008-10-29 11:24:23(第4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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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搬进林晰的公寓之后,他无论如何没办法适应我的生活习惯。我一周洗一次衣服,换下来之后喜欢到处乱丢;拿书出来看,看过了从来不会放回原处;护肤品化妆品,各种首饰小摆设浩浩荡荡摆了一桌子;我的衣服鞋子占了他衣橱里的半壁江山,而且常常抢他的地盘。

他说,原以为我从小没有妈妈照顾自理能力应该很强,怎么会这样?

我告诉他,我爸是那种衣服从来不洗,穿起来照样玉树临风的人物,我俩过日子家务活儿一切从简,小时候就是觉得洗头梳头麻烦,他才骗我去剪了个男孩儿似的短发。

他这下知道上当了,跟在我屁股后面收拾了一阵儿,然后请了个housekeeper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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