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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噢知道了。他也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问了问功课怎么样,什么时候考试,然后伸手捏捏我的脸蛋儿,说养的不错养的不错哈哈哈。我下午还有课,他的航班晚上8点在JFK起飞,来不及一起吃晚饭。临分手之前,他把公寓的钥匙留给我,如果有什么事你帮我去看一下,你如果去纽约也可以住在那里。

我很高兴他也有事情托付给我,而且他特地开了4小时的车来把钥匙交给我,而不是更省心的丢给Laura或是纽约别的什么麻豆姑娘。我把他的钥匙和我的车钥匙宿舍钥匙串在一起,那个钥匙扣特别的紧,好不容易打开了,串进去,再合上,叮叮叮摇一摇,放进包里。假装自己一个人在波士顿上学,可怜兮兮住两人一间的宿舍,但是在纽约还是有一个家,和一个关心自己的人住在一起。不还了不还了,我心里说,我就是不打算还了,你又能拿我怎么样?

这种得意洋洋的情绪一直保持到下午放学,我到Dickson那里去上班。大叔操着万年不变的台湾腔国语说道:林晰下午来过了,叫我看着你,吼吼吼。他自己倒好,去日本风流去了,怎么刚好朱子悦也在那里,我就不相信有那么巧,吼吼吼。

2008-10-27 13:07:10(第3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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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涮了一把?好像也谈不上。就像他说的,就是照应一下朋友的女儿,不管怎么说他都完全做到了他所承诺的。

不过接下来两个钟头里面,我时不时的想起朱子悦那闪着温柔的棕色光泽的长发,忍不住想到林晰的手抚过那些柔软绵长的发丝,那长发犹如轻纱薄雾一般盖在他的脸上,逐渐看不到他的五官,让他眼神迷乱。这些念头反复出现,以至于我撒了整杯的咖啡,又把张三的胶卷放进了李四的信封里。

恰好有一门课就要考试,回到宿舍,我就开始整理复习提纲。花了一个礼拜把该背的都背熟了,然后把所有找得到的过去考过的题目都做了一遍。又一个礼拜,把背熟的再背一遍。就这样我成功忍了两个多礼拜没给林晰打电话。到了考试那天,我终于理解了好学生为什么都那么喜欢考试,当所有题目你都很熟的时候,考试跟派对差得也不远了。

圣诞节到来的时候,美国东北部的城市都是差不多的样子。天气寒冷阴沉,但四处张灯结彩,每一个地标建筑都摆出举世无双的圣诞树,播放欢快的音乐,就连一贯演唱悲伤摇滚的歌手也唱起了温馨的圣歌。我不愿一个人在宿舍住,放了假就像那些忙着回家的同学们一样,我也装做归心似箭,收拾行李去纽约。

林晰的房子整洁的有点冰冷,我进去打开暖气,把衣服从行李袋里拿出来,扔在沙发上,鞋子放在门口,毛巾牙刷在浴室里就位。这才有一点乱糟糟的温暖的意味。然后偷窥癖犯了,我开始检视他的衣橱,事实证明我的想象有一部分还是对的,他归根结底还是个爱漂亮的人,而且他的衣橱里果然是Prada居多,喜欢意大利牌子的人和喜欢法国牌子的人总是截然不同,说不清是哪里不一样,不过如果你身边恰好两种人都有,你一定会有体会,他们就像爱唱歌的和爱跳舞的人一样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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