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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迟暮温声道:“很烫的,殿下放一放。”

  任胥敛了敛唇,看着盛迟暮从一旁取了一只短匕,她熟练地弯下纤腰用刀切着炙肉,他差点忘了,他的暮暮是北疆里长出来的亭亭玉立的菡萏,既享得了荣华,又扛得住风沙,不止面上看着秀弱清傲,她温婉贤惠,看起来赏心悦目极了,任胥收了手,索性一动不动地看着。

  他的嘴角慢慢地漾开,犹如月色下一弯银水。

  暮暮,我离你好像越来越近了。

  盛迟暮切肉熟练,切出里的肉片大小均匀,齐整精致,用小葱花绊了酱料细细一撒,她不自觉地噙出了朵微笑,这是第一次在他面前“卖弄”,她整盘托举过来,正好放到齐眉的位置。

  举案齐眉。

  任胥忍着想笑的冲动,一手接过圆盘,一手勾住她的小腰,“暮暮想与我过相敬如宾的日子?可我总觉得,夫妻之间只有尊敬总少了些什么。”

  盛迟暮没想到他会这么说,一时不知该怎么接,心中无端有些惴惴,总觉得任胥又会说什么惊世骇俗之语。

  任胥用小木签叉起一小块刺猬肉,手指一转,轩眉一扬,“其实我母后教训了父皇大半辈子了,他们照样很幸福。我就盼着有一天,你拿着鸡毛掸子对我说,‘任胥,你赶紧滚过来给老娘捏肩’,这样我就高兴了。”

  “……”

  果然是惊世骇俗。

  他是堂堂皇子,又是储君殿下,怎么会有……这等想法?

  可是任胥的模样,又全不似在开玩笑,他将刺猬肉送到她的唇边,比划了一个张嘴的口型,“啊,暮暮,尝尝。”

  盛迟暮微微低头,一口酥香软糯的肉咬在了嘴里,味道居然出奇得不错,他大哥二哥虽然行军打仗,常年住在军营里,可因为不讲究,做出来的烤肉比任胥差远了,没想到他还有这门手艺,刮目相看的同时,又不禁对这个神秘的夫君有些好奇,他还有多少,是她不知道的呢。

  任胥期盼地眨眼,“好吃么?”

  “嗯。”

  “啊,我还会烤兔子,烤野狐狸呢,”某人得意忘形起来,“想当年我在交子城一个人抓了十几只……”

  意识到泄露了天机,任胥赶紧住嘴,盛迟暮疑惑,“殿下去过交子城?”

  那是西陲重地,因羯族人侵扰频繁,常年兵连祸结,连她都不曾去过的。

  “可能最近做梦太多,说胡话呢。”任胥哈哈一笑,又叉起一小块肉要喂她,盛迟暮从五岁起便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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