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页(2 / 2)
他没真正爱过什么女人,十几岁的时候也许有一两个欣赏对象,情感随风来随风去,过了几天彼此的人生轨迹相左,也就永远尘封在记忆里,回想起来都记不得对方的脸孔。成年以后,他身边围绕形形色色的女人,需要逢场作戏的场合,牵手拥抱信手拈来,连眼神都可以伪装。
像他们这样的人,想要一个女人很容易。
彭朗有个姓晏的朋友,家里做白酒,每到绛城来都叫一票人花天酒地。彭朗赴过一次约,会所里纸醉金迷,小姐们分门别类站好,清纯的、妖娆的,任何类型都能找到。
阿晏倚在皮质沙发上,视线昏醉,扫过每一个女孩儿,说这个眼睛像,那个耳朵像,但哪一个都不是。酒又过五六巡,他找人要笔,小姐们只有眉笔,阿晏接过来对着桌布一顿涂鸦,谁也看不出他在龙飞凤舞什么。
彭朗并不清楚这位朋友在耍什么酒疯,却能一眼看出相思病。
酒局散场,阿晏向大家抬一抬手,“今天我很高兴,谢谢大家,不送了。”
他身体摇晃,似乎落寞,彭朗不愿意做他那样的人,而爱一个人便需要承担这种风险。
求不得放不下,求得了,为了满足彼此的期望而不断妥协,终于将情感消磨殆尽;没消磨的,老病死别离苦,谁也逃不过。彭朗早就对感情丧失乐观,干脆谁也不爱。
他下床洗漱,对着镜子抹剃须泡沫。他惯用老式刀片,一点一点刮掉胡茬,皮肤显露时,想起昨天晚上季长善的手摸过这里,心也一点一点柔软下去。
喜欢和爱是两码事。
他喜欢跟季长善待在一起,总觉得她坚韧独立,失去谁也不会太难过,是他向往的那类人。这么多年,彭朗没有遇见过像她一样的女人。假如有,也不曾用两张结婚证拴在一起共度无数个夜晚。
越和她相处,彭朗越能找到心灵的安宁,仿佛踩着永不破裂的冰面。他小时候很喜欢在冰上玩,却没有一面冰是不破的。彭朗不知道什么是爱,只日复一日地贪恋这种安全感,一看见季长善就想拥抱。他已经很久不曾产生过“想要”的念头,但是和季长善在一起,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可以拒绝自己不想要的。这实在很奇怪。
彭朗习惯于回避激烈的问题,像他家里的所有人一样,习惯回避。
他不再去想和季长善是怎么一回事,只是任由自己的手指给她发微信,问她在哪里,问能不能去找她。
看到彭朗的消息时,季长善已经结束女子防身术课程。不知是教练夸她每周都有进步,还是今天天气不错,又或者别的什么,季长善回复彭朗的时候,连指尖都跳跃,似乎很愉快。她跟彭朗说自己刚上完课,有点儿累,得先回家洗个澡,待会儿没有安排。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