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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小樽时还是傍晚,天还没有完全黑,那些一盏盏放在雪地里的雪灯,便带了一丝淡淡的蓝色,烛火摇曳,美好静谧,而等天完全黑透以后,便是另一番光景

  ,烛火的颜色在夜色的映衬下更为明亮,将整个小樽染上了温暖的橙黄色,一切美的不像话。

  谭湛林筝和邹琳陈恳很快就被熙熙攘攘的人群冲散了,谭湛必须紧紧拉着林筝的手,才能以防她也被从自己身边挤开。好在谭湛相当明智,他并没有顺着人群一同走,而是另辟蹊径,反而误打误撞走到了一条游客较少的路上,然而此处人烟虽少,但沿途也尽是摇曳的雪灯,景色却是一分也没有少的。

  谭湛和林筝交握着双手,走在这条蜿蜒的雪路上。空气里充满了神秘的静谧,林筝仿佛能听清每一根树枝上正在掉落的积雪,一切神奇而安宁。

  “我以前一直希望能赚很多钱。”她踢了一脚眼前的雪,“我一直想变得有名,变得更有名,也一直希望得到所有人的喜欢和赞美,我希望我是人群里最瞩目的一个,甚至一度很自恋的觉得自己降生在这个世界上是会有特殊使命的,觉得自己无论如何不能接受未来碌碌无为平凡人的一生。”

  谭湛看了林筝一眼,在雪夜里,他分辨不出她脸上的表情,谭湛只轻轻地问她:“那现在呢?”

  “现在。”林筝深吸了一口气,朝谭湛转过脸来,谭湛终于看清了她的表情,她的脸上带了平和而满足的笑意,“大概就是已经接受了自己仅仅是个平凡人的命运吧。”

  谭湛心中一动:“所以给你个机会,去成为你

  原本想成为的那种人,你会抓住吗?”

  谭湛以为林筝对此多少会纠结一下,反而出乎他的意料,林筝根本就没有迟疑就给出了答案,她坚定地摇了摇头:“不会,我觉得这样很好。做一个平凡人很好,你的步调可以变得很慢,你可以慢慢品一壶茶,悠悠地赏一束野花,时间变得很慢,对万事万物的感情却变得更深,我以前太年轻了,不懂得做一个平凡人的好,但现在我觉得这一切都很好呀。”林筝晃了晃和谭湛牵着的手,“因为生活里真正的幸福和快乐,都是这样很平凡的。得了大奖受到万人瞩目固然很风光,但比不上在雪天里有一个能一起牵着手走路的人呀。”

  雪色掩映,映衬的林筝更加唇红齿白,像是凌风傲放的红梅,干净清冽,但却有一番别致的情调,谭湛握紧了她的手,心下喜悦的同时也忍不住调侃。

  “我真的有这么重要吗?”他笑着看向林筝,“人家都说体验过说出的决定才有说服力,你要等真的体会过万人瞩目的风光了,可就不一定觉得我这么重要了。这么说起来我还应该把你藏藏好,让你没机会去万众瞩目了。”

  “不会的。”林筝的眼神非常认真。

  谭湛轻轻刮了她的鼻尖:“小姑娘,话可不要说的太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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