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27(2 / 2)

加入书签

  “有啊,想养一只黑脸的猫,叫暹罗的品种,你看过吗?小时候一般脸只有一小块黑毛,但是随着越长越大,黑色会越来越多越来越浓,像

  是去挖了煤一样。或者养一只狗也行,狗的话,是哈士奇,因为傻愣愣的,长得也很好看。”

  谭湛有些头痛:“我说的理想,是那种很大的梦想,不是养一只猫一只狗这么简单这么小的事,林溪有什么比养动物更大一点的梦想吗?”

  林筝低头思考了片刻:“比养狗养猫更大的梦想啊……“她想了想,才突然恍然大悟,“有啊有啊!交一卡车男朋友。”

  “交一卡车男朋友??”

  林筝点了点头,还非常贴心地掰着手指头数了起来:“恩,对,把各种款的收集一遍,冰山型的、闷骚型的、明骚型的、开朗健气型的、沉熟稳重型的、阳光天真型的、年上的、年下的、鬼畜型的、邪恶型的、纯洁型的……”

  谭湛有些听不下去了:“林溪会有这种梦想?怎么听起来像是你才会有的梦想。”

  林筝表情露出些不悦,她的语气很强硬:“这就是林溪的梦想,就是林溪的梦想!”

  “那林溪有过男朋友吗?”

  “没有!”林筝白了谭湛一眼,“你怎么问题那么多。我困了,我想睡觉。”

  她说完,就顺势趴到了桌上,谭湛招呼服务员过来看着她,然后走出包厢把账单结了。再回来的时候,就发现林筝已经趴在桌上睡着了。她的眉毛完全舒展开来,露出侧脸,那上面是天真无邪的表情。谭湛没来由的突然想笑。平心而论,林筝还算是酒品比较不错的

  类型,她喝醉了除了有些思维混乱之外,倒并没有大吵大闹的习性。

  再继续在包厢里待下去也不合适,那位服务这间包厢的小服务生还眼巴巴地等着,他们必须等客户走以后才能收拾包厢,也才算结束工作。谭湛朝她抱歉笑笑,才抱起了林筝。这里毕竟是市中心最好的地段,离洪氏菌菇煲五分钟步行的距离就有一间五星级酒店,谭湛只好抱着林筝,临时在酒店开了一间房。

  他开的是一个套间,把林筝放到卧室的床上以后,谭湛便靠在客厅的沙发里整理今天采访所得的线索,昨晚为了今天见朱黎明,他做了很多前期调研工作,睡得相当晚,房内暖气一吹,便也渐渐有些迷迷糊糊的困顿,不知不觉也侧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可惜再醒来的经历就不那么美好了。谭湛是被林筝用枕头砸醒的,对方站在沙发前,一脸警惕和控诉。

  “你竟然灌我酒以后带我来开房?!”

  谭湛一边躲避林筝的枕头攻击,一边妄图解释,然而林筝睡饱了觉,精神百倍,你追我跑,谭湛根本没有闲暇能开口,直到绕着房间跑了几圈,他才终于把林筝制服。

  林筝的枕头被谭湛扔掉了,整个人被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