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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边的顾知栀果然怔了怔,这副表情,林彻很是满意。

她一路沉思,到家之前都没说过一句话。

林彻看得又暗爽又担心。

谁料,回家以后,她蹬蹬蹬跑上楼,然后在房间里翻箱倒柜。

“哥。”她掏出自己攒的零花钱,“送你,收了我的礼,以后记得对我更好。”

这句话险些把林彻送走。

……

林彻还没毕业,就收到各个初中招生办的电话,最后被师大附中抢去了。

师大附中得感谢一下他家的校服颜色是顾知栀喜欢的。

因为林彻之前问她,想要去哪里读初中啊?

顾知栀想了想:“师大附中吧,校服是蓝白色的,好看。”

于是林彻答应了师大附中的邀请,上初中都有奖学金。

上初中以后的林彻更受欢迎了,这是叶凡哥给她说的,听得顾知栀一愣一愣。

“所以啊,顾知栀妹妹,你危险了。”叶凡拍了拍她的肩膀,像是在叹气。

“我为什么危险?”顾知栀不解。

“初中那么多女生,林彻要是答应她们的告白,这怎么办?”

“你得,宣示主权啊!”

对这一切事物都挺懵懂的顾知栀,并不能懂他说的什么。

告白又是什么?

为什么危险?

怎么宣示主权?

好奇怪的问题,可自己心里这复杂的感觉,究竟是从哪里来的?

等她也如愿进入师大附中以后,林彻已经初二了,他在学校越发出名。

连自己班上的同学,都听过他的名字。

“你认识林彻?!”有同学和她一起在操场上散步时,听到这,犹如听到了大新闻。

顾知栀点点头:“他是我哥。”

“天呐,你好幸福。”同学抱着她的手臂,羡慕极了,“有这么帅的哥哥。”

顾知栀对“好看”和“帅”这样的词汇并不敏感。

自己从小就是和林彻一起长大的,林彻无疑自己见过的最赏心悦目的男生。

所以见到其他的男生时,她都没什么惊艳的感觉。

没心没肺惯了。

可这种认知,在她上初二以后,经过班上女生八卦的洗礼,开始有了些许变化。

第一次听见“爱慕”这种词眼时,她一头雾水。

初中阶段的女生们,大多懵懵懂懂,对情和爱都不甚了解。

只能遥遥张望着,在心里萌生出一点幼芽,经过一些青涩的风雨,渐渐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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