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页(1 / 2)
如果不出意外,经由未成年人保护法,又因白泽未满十六岁,且有证据证明其长期遭受家暴,在这类天时地利人和的加成下,只要白泽可以坚持把致幻剂和违禁药品的相关事宜撇清,最坏的结果,也无非是被少管所收押,量刑上稍轻,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是一场合理的预谋,连白泽怯懦讷讷的性格都算计在内。
唯一的变数是陈怀信。
面前的少年身高应当在一米七八左右,而白泽身高至多不过一米七,且聂明身形相对竹竿似的白泽,也显然可以区分。
那模棱两可的证词,从舅舅那里学来的敲桌面的动作,好似都是一种明晃晃的暗示。
心知肚明,却不便表露——?
但聂明俨然一副言尽于此的模样,无论李明德再怎么试图撬开他的牙关套话,他永远是那副神游天外、缄默不语的面孔。
魏延转身出门。
警服兜里,早已震动良久的手机终于被接起。
是他那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母亲,本市首屈一指的女商人,陈咏华。
她很少主动打他的电话,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叫做“母亲的自觉——少打扰成年孩子们的工作”。
但他们两人心里分明都清楚,那是因为年少时酿下的、已经无法弥合的裂缝。
即使他还可以偶尔问候,心情好时,亦尚且可以向她温言几句。
可也仅仅是互有默契的不去触及难堪的回忆而已。
“喂?”他声音低沉,“妈,怎么了?我在办案——”
“我知道,”陈咏华打断他,“我也听怀信说了,那个毒杀案,抓到了个孩子,是叫聂明吗?”
“……”他熟悉她的性格,一贯是无事不登八宝殿,于是一时有些沉默。
但杜永华追问两句,他还是松了口,“嗯。”
电话那头,女人轻晃着手中的高脚杯。
她已四十七岁,依然风韵犹存,微醺时的姿态醉眼迷蒙,却忽而沁出泪水。
“啊,那个孩子啊,你不能抓他。”
他想也不想地拒绝:“……你别无理取闹。”
“妈妈当然、当然没有无理取闹,我对天举杯好吧?”她咕哝。
魏延蹙眉,意识到她喝醉,于是兀自扔出一句:“没事的话,我先挂了。”说着便要将手机关机。
却在这样的当口,平素雷厉风行、说一不二的陈咏华,在电话那头簌簌落泪。
“阿延……你听妈妈说,”她哽咽,“那孩子是你弟弟……是你爸爸的孩子。”
“当年你爸爸走了以后,就是跟他妈妈在一起,你记得吗?——你、就是那时候我们去的那家,你爸爸最后一次见我的时候,还求我好好照顾他们母子,但我没有做到。”
“可至少,可至少……”
即便她长达十七年漠视那对母子的存在,但突然的消息依然令她惊醒。
就像他对她弃如敝履,依然没能磨净她三十年深沉的欢喜。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