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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骜嘴角有微笑,“两个选择,一,做我的枪下亡魂,二,开上你们的车,滚。”
四个黑人活动活动筋骨,枪他们是怕,但他们人多,正面扛不见得会输,最主要的,那女的实在太带劲,他们可不想放弃她在他们身下叫疼的机会,更何况那玩意儿早挺拔以待了。
负羡悄步上前,踩着车轱辘,左脚蓄力,当即跃起,剪刀脚后背偷袭,对方在毫无防范的情况下被撂倒。
她随即双腿打直,重击两侧黑人脚踝,在他们挪开脚时,双手拽住一人一只胳膊,借力使双脚腾空,着力踢向二人下阴。
最后一个幸运的,已经被眼前此景惊呆了,一时忘了动手。
动也不怕,肖骜手里的也不是玩具枪。
负羡只能杀他们措手不及,在他们反应过来之后,她就没多少胜算了。幸亏有肖骜做后盾。
肖骜上前一把拽住负羡,上车冲向导说:“开车!”
负羡看一眼表,用了不到半个小时,嗯,时间不长,干脆利落。
肖骜把保险关了,枪重新放进腰侧枪槽里。
向导看见了,一句话也不敢说,她突然觉得,车上也没比刚才受黑人压制的情况好多少。
负羡说:“你有枪。”
肖骜笑,凑近负羡,“我当然有枪,没枪怎么跟你在床上打架?”
负羡掰他的大拇指。
肖骜龇牙咧嘴,“手——诶卧槽——”
负羡:“你如果不能好好说话,我就把你踹下去。”
肖骜揉揉手指头,“如果你会把我踹下去,你又为什么到公园找我?包括刚才被调戏,如果不是你要来找我,根本不用经历。说到底,你也是喜欢我的,是吧?”
关于这一点,负羡也挺好奇,“你才见过我几面,你又知道什么叫喜欢?”
肖骜看着她,“喜欢是一瞬间的事。你有听过,谁喜欢一个人,还把对方家谱里人都调查一遍?这都是有目的的喜欢,我这人,什么都有,就没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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