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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边担心着孟郁槐在家会不会着急,一边却又舍不得走。天色渐晚,汪展瑞都从稻香园回来了,上灶间一瞧,立刻哈地一声笑。

这菜算是我爹的招牌,多少年不做了,东家,你今日真是赚到了。

说完这句话,他还深吸一口气,仿佛很怀念似的,乐呵呵走了出去。

亥时中,汪同鹤终于再度回到了厨房。

看样子他多半是在屋里睡了一觉,头发乱蓬蓬,揉着惺忪的眼睛指点花小麦把瓦罐从灶上端下来,将里面的鹌鹑一只只捞进大盘中。

好,现在你将那黄浆从鹌鹑肚里取出来,然后你就可以把那鹌鹑丢掉了。

不要了?花小麦有些诧异地回头看他。

方才看火时,她就在心里猜逢,汪同鹤这道菜究竟是怎么个吃法,却不料到头来,是要将鹌鹑弃之不用的怪不得这老先生满口称这道菜精贵,寻常的酒楼食肆,纵是财大气粗,又怎舍得如此浪费?

那鹌鹑浑身的香气都被黄浆吸走了,再派不上用场,还要来何用?汪同鹤不耐烦地道,动作麻利点,也不瞅瞅,这都甚么辰光了?

嗬,这可真将她当成小学徒来使唤了啊!

花小麦心中没有半点不悦,反倒觉得极受用,依言手脚利落地将黄浆一枚枚自鹌鹑腹中掏了出来。

足足煨煮了一个多时辰,鹌鹑的肉已从骨头上塌了下来,但正因有它在外头保驾护航,黄浆仍然维持完好。炸过的油豆皮充分吸收了汤汁,已经变得透明微黄,隐约可见内里碧青、微黑和泛红的颜色,被灯火一映,光亮晶莹,很是可爱。

尝尝?汪同鹤得意地挑了挑眉。

花小麦果真搛了一枚黄浆送到嘴边,小心翼翼咬了一口。

滋味丰腴的汤汁瞬间涌上舌尖,笋脯的清甜、火腿的浓郁、韭黄的鲜香顷刻朝四处奔窜,油豆皮里饱含了这三种味之外,还汲取了鹌鹑的嫩滑,不含半点豆腥味。许是里头有一层薄百叶的缘故,煮了这许久,居然还带一点韧性,微微弹牙,实在妙不可言。

一枚小小的黄浆而已,因为馅料精巧,又在鹌鹑腹中打了个来回,竟变成了一道难以得见的美味,咀嚼的过程中,鲜汤不住地顺着喉咙流入腹间,搁下筷子,口中仍留一丝甘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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