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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永康见他拿过来的商业企划案十分的专业,自己也觉得做这行前景不错,就答应了做这个中间人。具体投资多少钱占多少股,每年分多少红,陆永康说,他呢,不是大股东也不是管理者,不好参与,你们自己谈。理财产品满天飞,诓到一个算一个的金融市场里头,他这不推销的态度,倒让许多来瞅瞅有无机会的投资者备感信任。

原以为募个几千万的也就了事了,谁知李国耀拿到钱后跑路了。一众投资者和员工还被瞒在谷里,直到六月初,公司发不出员工工资,仅开的两家销售门店也被物业给封了,这才如梦初醒,赶紧报了警,说公司搞集资诈骗,老板卷钱跑路。

警方这才开始介入,不调查不知道,查下去才知李国耀卷走的钱居然有2个亿,牵涉到的个人投资者和企业共189家!

2011年S市第一起特大集资诈骗案由此向众人揭开面纱。李国耀潜逃,警方证据链一收集,不费吹飞之力,第一个就扯出了陆永康。从2009年7月到2011年4月,康而美公司汇入王亚美账户的资金共计233.5万元,而在李国耀跑路前,更是转过来580万元。

陆永康涉嫌集资诈骗,于6月7日被警方正式收押。

王亚美和她的姐妹们都觉得冤,这明摆着是被李国耀摆了一道。可是经侦局不这么认为,他们手上有充足的证据显示陆永康是知情的,是共犯。

陆永康说他并未参与实际经营管理。警方反问,为什么康而美会有他的办公室?为什么每个月都有3万元雷打不动的在工资日汇入了王亚美的账户。账目显示,康而美依靠两个门店的年营业收入只有14万元,凭什么他陆永康一年就能拿到36万薪酬?不知情?一个在商贸公司干了二十年的老经营管理者,就从未对康而美的真实运营状况产生过怀疑?

陆永康说他也是受骗者,他也入股了30万,警方反问,别人30万占多少股份,他又占了多少股份。10年10月李国耀再次赠股,他的占股数从23%增到了38%,成为康而美第二大股东。

陆永康再交代,他介绍投资者只是中间人行为,并未在其中牟取过任何利益。警方反问,10年12月汇入账户的73万元,以及11年4月的580万元作何解释?

更严重的把陆永康指向集资诈骗罪的证据是,李国耀在5月23日已经失踪,作为好友兼合伙人的他,为何不在知情后第一时间报警。不报警不说,还封锁了消息,让人误以为李国耀只是外出旅游,直到6月4日投资者和员工闯入财务室,方才知道银行账户上一分未留。13天时间,已经足够让李国耀逃之夭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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