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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盆洗手,可惜妻子生产时大出血去世,只留下一个儿子。可惜老话半点没说错,棍棒出孝子,惯养忤逆儿,老了之后他反被儿子赶出家门。为了感谢我的一饭之恩,他愿意倾囊教我怎么…做贼。”说到这里伍媚自嘲地一笑,“是不是离奇得像话本小说?”

沈陆嘉握住她的手,神情郁卒,半晌才涩声道:“对不起,我不该让你又一次回忆这些不愉快的事情。”

伍媚伸手抚过他的眉眼,沈陆嘉闻到了她手上薄荷烟的味道。

“我给老乞丐磕了一个头,算是拜师。我是真的饿怕了,什么清高、什么骨气、什么道德在饥饿面前全部不值一分钱,那种饿得前心贴后背的感觉,就好像胃里面养了一窝老鼠,在挤、在吵、在翻筋斗。不过做了三只手之后,总算不会再饿得半死不活。”

她言简意赅,一语代过,沈陆嘉却在想,下手的时候肯定很紧张吧?失手被抓到的时候又受了怎样的苦?最难受的还是心理吧?书香门楣里出来的天之骄女,这样的落差,沈陆嘉心疼得无以复加,恨不得把她揉进自己的骨头里用热血捂着、疼着。

“我师父。”说到这个称呼,伍媚笑了一下,“他一直强调行走江湖,最需要提防三种人:美貌的女人、小孩还有老人。但是那一年冬天的时候我还是鬼使神差地偷到了顾倾城身上。”

“我还记得她穿着灰色的羊绒大衣,脖子上有一圈银灰色的水貂毛,会随着她的呼吸微微拂动。头上还戴着一顶黑色的的波浪边大檐羊毛呢帽子,上面拂下一层黑色的面网,面网经线和纬线的每一个节点上都是一粒黑色的小珠子,会随着光线一闪一闪。”

“她很警觉,我没能得手,反而被她拿住手腕,我慌不择路,逃跑过程中被车撞倒,奄奄一息,还是她走到我跟前,救了我一命。”

她俯身躺在马路上,下巴磕在马路牙子上,血流如注,肚子饿身体脏,皮肤上还有的癣疮,有些已经流脓,随着失血,生命力仿佛也在汩汩流逝。顾倾城就站在不远处,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眼神平静。她记得顾倾城那天穿的鞋,是一双羊猄皮的及踝靴,靴口有层叠的木耳边,因为逆光,反绒面上像罩着一层白霜似的。那天是一个冬日里的大晴天,天空是近乎透明的蓝色,一丝云絮也无,她看着天上的天色,心里只觉得是满腔的无能为力和怨恨,她不能接受自己的生命就以这样荒谬的方式终结,因为无能为力,所以格外痛恨。

顾倾城救了她,只是因为她那个不甘的眼神。看看,上位者要扶谁一把或者踩谁一脚多么容易,一个眼神就足够判你死路还是活路了。

“我被顾倾城带到了法国,因为车祸,脸部需要动一些刀子,本来就不愿意和别人分享同一张脸,索性就动的大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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